“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建立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和自然人破产制度。
今天,
浙江高院对外发布
2020年
浙江法院破产
审判工作报告
暨
十大典型案例
□浙江省高级人民
法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破产办理”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2020年,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在最高法院的有力指导下,浙江法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以破产
审判常态化为工作落脚点,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工作重心,深入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简易化、信息化,加强和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0年浙江法院
破产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一、受理、审结破产案件数量和案件类型分析
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4083件,经审查后正式立案受理破产案件3428件,占比84.0%。其中破产清算3393件(99.0%)、破产重整35件(1.0%)、破产和解0件;共审结破产案件2828件,其中破产清算2771件(98.0%)、破产重整57件(2.0%)、破产和解0件。
通过对近五年来全省法院破产案件收结案情况的统计,可以看出:
第一,全省法院破产案件收案量和结案量均呈不断增长趋势。2020年,全省法院破产案件收案量突破3000件,较之前一年度增加44.5%,结案量较之前一年度增加66.0%。主要的原因在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破产审判常态化取得新进展。
第二,审查受理的破产案件中清算案件占绝对比重。2017年占比97.6%、2018年占比96.8%、2019年占比97.4%、2020年占比99.0%。
第三,2018年以来,受理和审结破产案件的数量的缺口基本保持稳定,分别为541件、669年、600件,2020年“喇叭”状缺口较2019年度有所收窄。但总体来看,破产案件收结案的缺口仍持续存在,全省法院破产案件“案多人少”的矛盾还比较突出。
二、受理、审结破产案件的区域分布情况分析
2020年全省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区域分布情况:
2020年全省法院审结破产案件区域分布情况:
从横向区域分布情况来看,受理、审结破产案件的数量区域不平衡的情况还比较明显。受理案件量前三位是温州、杭州、宁波;审结案件量前三位是温州、台州、宁波。温州地区的收结案量优势明显,但领先幅度较往年有所收窄,台州、绍兴地区有明显提升。
可以看出,温州、杭州、宁波等地区在受理量和审结量上仍处于前列,但与其他地区的差距正在缩小,全省法院破产审判的地域均衡性有所提升。
近五年全省法院各地区受理、审结破产案件的具体情况:
从全省法院各地区纵向时间轴上受理和审结破产案件的数据对比来看,在增长速度上,2020年受理案件量增速的前三位分别是绍兴(185.8%)、嘉兴(77.0%)、湖州(75.4%),2020年审结案件量增速的前三位分别是绍兴(164.6%)、台州(136.0%)、宁波(105.7%)。
在受理案件数量上,与2019年相比,除衢州地区有小幅下滑外,其他地区均有所增加。在审结案件数量上,与2019年相比,除丽水地区基本持平外,其他地区均有所增加。
三、凝聚合力建设高标准市场经济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2020年,全省法院继续提高政治站位,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在破产程序中,一批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主体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实现了有序退出,既清理了“僵尸企业”,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