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5月10日讯(记者 林莹)认为丈夫和女房东同居犯了重婚罪,5旬老妻怒上法庭打官司。今天上午该案在琼海法院再审。 甘某诉称,她1971年与凌某结婚,婚后生育了2男3女,并为家庭尽了义务。后来丈夫凌某在琼海大路镇卖猪肉。1993年开始,凌某便认识李某,两人一直同居至今,并收养了一个女孩,逢年过节也不回家。她认为凌某无义,犯了重婚罪,所以提起了刑事自诉,将凌
而凌某说,他只是租住李某家,和李某并不是同居关系,更没有以夫妻名义相称和以夫妻名义出现。而李某则说,她确实收养了一个女孩,但这和凌某没有关系。她和凌某是房主和住客的关系。 琼海市人民法院一审确认两人均犯了重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1年。 法院判决后两人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海南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该案发回重审。今天上午该案在琼海法院再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丈夫和女房东同居犯重婚罪5旬妻怒上法庭打官司
2005年05月11日07:46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某和李某告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