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威海晚报记者李同葆报道)17日上午,威海市召开“全市自主创新年动员大会”,会上市政府印发了《威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设立科学技术奖,每年度评审一次,奖励等次分四等,分别是最高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获得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的,由市长签署相关文件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得市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市科学技术最高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3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同时,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的项目,分别配套奖励100万元、50万元,其中,20%用于奖励项目科研团队,80%用于资助获奖者的科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