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提高低保标准 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20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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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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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乌鲁木齐7月1日电(记者 戚亚平) 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高低保标准,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7月1日据新疆兵团民政局消息,新疆兵团民政局、新疆兵团财政局新近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兵团低保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根据新疆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精神,为统筹衔接兵地社会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好新疆兵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报请新疆兵团同意,决定提高新疆兵团低保标准。

  根据《通知》,新疆兵团将提高城市低保标准,2020年新疆兵团各师市、兵直有关单位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500元/月。此次调整提高后的城市低保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上述《通知》称,提高新疆兵团低保标准,是新疆兵团党委、新疆兵团的重要部署,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有效保障“两不愁”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各师市、兵直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标准、时间落实好提高低保标准工作。各师市、兵直有关单位在提高新疆兵团低保标准时,要按照“统筹衔接兵地社会救助制度”的要求,和新疆有关地州市的救助标准保持一致。各师市要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要精准认定识别,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动态管理,确保精准施保,并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管好、用好救助资金,防止挤占挪用。

 

  统计显示,2019年,新疆兵团发放低保资金3.15亿元,月均5.4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37亿元,8.3万人(次)得到临时救助;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1787万元,月均1262名特困人员得到救助供养。(完)

【编辑:李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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