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以上学历才能开出租车”是“乱抬门槛”
□戴先任
按照济南市地方立法计划,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起草了《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其中规定:开出租车需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7月5日《大众日报》)
济南此次“征求意见稿”建议开出租车要“无暴力犯罪、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近三年内无饮酒后驾驶记录”,这些都是合理要求。但将“需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作为获得申请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前提条件,则显然太过牵强,是在“乱抬门槛”。
开出租车需要的是驾驶员的驾驶技能与职业素养,这与是否拥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没有必然联系。高学历并不代表高素质,开出租车以“高中及以上学历”为门槛,将可能让大量驾驶技能、职业素质出色的老司机失业或无法进入出租车行业。
出租车司机素质一直是公众关注的话题,也是一些地方致力于解决的问题,但出租车属于民生行业,要提高出租车司机素质,不能以学历为丈量的标尺,应该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定期培训,加强科学管理设置考评机制。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