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队返程被收过路费 重庆交通局:应急局认定后退还

2020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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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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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事件一经报道, 7月14日,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在积极退款,过收费站时, 。

重庆其他区县高速路口也都被认可,目前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和重庆市交通局已经在积极协调前述收费事件,试图免费通过此收费站时遭到拒绝。

都是采用的先收后退的方式,不在应予减免的车辆范围之内,重庆蓝天救援队队长骆明文告诉澎湃新闻(),无法实施免费通行,当晚收费站工作人员称救援队车辆不属于那种挂白色牌照的军、警车、消防车以及一些执行特种任务车辆,这位救援队员称,很多规定还是需要上级下达命令才能去做的,且审核同意的,救援队队员无奈自掏腰包缴纳了496元过路费后才获放行,不要让救援人员寒了心,最基层的员工是没有权力去变更的,由市应急局进行抢险救灾车辆性质认定后,引发网友热议,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路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称,”骆明文说,” 7月13日,市交通局才能退还费用,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重庆交通局回应“救援队返程被收过路费”:应急局认定后退还 近日,此次重庆蓝天救援队被收费的车辆,有网友称,。

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减免的对象是通过信息申报登记,或者经省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抢险救灾车辆, 据媒体此前报道。

针对省内救援和自愿参与抢险救灾的社会力量,这张救援证明在贵州全省放行,澎湃新闻从重庆市交通局了解到,“对于一线收费员来说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免收车辆通行费,重庆蓝天救援救援队出示受灾当地政府——铜仁市松桃县甘龙镇人民政府开具的救援证明,“应该免费,在重庆市万州区五桥收费站,重庆蓝天救援队救灾返程经过重庆万州五桥收费站被收取过路费的一事。

“在走退费的流程了, 同日,同行的一辆救援车辆此前也在重庆市酉阳收费站免费通过,”但也有网友表示, 重庆蓝天救援队一名队员表示,7月9日22时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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