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被开除”并不过分

2020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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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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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弊被开除”并不过分

  近日,哈工大威海校区一份处分决定引起网友热议。文件称,该校大四学生杨某,在两门考试中找黄某某替考,两人因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对此,有网友提出疑问:大学四年白读了,在毕业前夕开除学籍是否太过严重?也有人认为,两名学生明知不该为而为之,其实是默认接受相应处罚的风险,更何况考试作弊本身就对其他人不公平,这也涉及诚信问题。

  也许有人觉得学校的处罚重了,但细细品来,这并不意味着大家认同考试作弊的行为,只是为事件中两名即将毕业、迎来光明前途的学生感到惋惜、遗憾。就事论事,哈工大对此事的处理并没有什么问题。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学生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信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管理制度,大学教育严守规则和标准,依法治教、依规行事,无可厚非。此事件中,该校根据相关规章制度、文件执行,也做到了提前告知的义务、程序合理。

  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于学校来说,打击考试作弊行为是为了让大学生明确诚实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和底线。有人比喻说,大学就像是为社会培养高等人才的工厂,因此必须要设立一定的“出厂标准”。那么,守规矩、讲诚信更应该成为大学生“合格出厂”的重要标准。高校作为教育机构,要培养的是诚信公民。如今在教育学术领域出现的学术不端、诚信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没有守好规矩。高考作弊已经入刑,诚信建设不断加码,一定程度上,严罚作弊正是重塑大学规矩的必然。而让触线、违规行为带来更强“痛感”,让作弊这样的不端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学生才能引以为戒学会对自己负责,更加重视自己的学习与道德表现,从而成长为更优秀的人才。 (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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