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 “家族支部”问题透视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非组织行为,严防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其中对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纪律和监督提出明确要求。
利用家族势力干扰选举,正是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委对同弓乡胡村村延伸开展专项巡察时发现的问题之一。去年5月,常山县委巡察组发现某胡姓家族掌控该村党组织30余年的问题。同时,该村党支部软弱涣散、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村“三资”管理和村级工程项目管理混乱等问题线索被牵出。9月,时任胡村村支书胡羽飞被党内除名,与此案相关的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一些地方,家族势力如何干扰基层政权?个别地方基层党组织家族化的根源是什么?又该如何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
党支部被家族控制,村级事务失去监督
提出入党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进入考察期、听取群众意见、确定发展对象……入党流程清晰明了,但对于那些追求上进的胡村普通村民来说入党却十分困难。
40年前,37岁的胡日忠通过基层选举,由一名普通村民党员,成为胡村村党支部书记。起初,胡日忠也想为村民做点实事,让邻里乡亲富起来,但手握权力,私心逐渐变重,他的初心“变了味”。
为了提升家族竞争力,胡日忠凭借着村支书的身份,在发展党员方面动起了“歪脑筋”。村民是否应该被发展为党员,取决于他与胡日忠家族的利害关系,是否对家族有利成为胡日忠把控村民入党的首要原则。
不仅如此,胡日忠还盯上了胡村的山林资源。2000年11月,胡日忠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常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次年1月,胡日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责令辞职。
利用不当手段把控村民入党,让胡日忠家族在支部换届中拥有了绝对操纵力。继胡日忠之后,他的三儿子胡水丰又成为胡村村新任村支书。
就这样,村支书的职务一直在胡日忠的家族成员间传递。2010年9月,胡水丰又将这一职位“交给”了二哥胡水禄,村“三资”管理和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也由此变得更为混乱。
砍伐树木走不通,胡水禄就打起了违规承揽本村工程的主意。“在其任职期间,村里承接的一些工程项目,均未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决议,并且在代表不知情的前提下,胡水禄就让村民代表在白纸上签字,他还将同份会议纪要用于不同项目。”调查人员说,该家族控制下的村党支部,大小事情均由村支书说了算,村里工作失去了监督,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
此外,在多次招投标过程中,胡水禄为了顺利中标,还通过相互串通影响标价,最终由事先拟定的人员中标。2016年5月,胡水禄以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
判决生效后,胡水禄知道党籍和村支书职务不保,就谋划下任村支书人选。但家族下一代“接班人”胡羽飞还不是正式党员,胡水禄在讨论开除自己党籍的支部会议上,先以支部书记身份主持讨论胡羽飞预备党员转正事宜,之后才讨论开除自己党籍问题。
转为正式党员后,胡羽飞靠着家族在党支部的控制力,顺利成为村支书。这些环节的顺风顺水,使胡羽飞对手中权力缺少敬畏,开始大张旗鼓承揽村内工程,一些项目自己代理招投标、自己建设、自己决算,完全一个人说了算。
“涉及胡村的工程离了他们家,谁都做不成。”村民对这个“问题家族支部”敢怒不敢言。
因利益受损,要挟干扰巡察工作
“支部书记的担子,爷爷担了,儿子担;儿子担了,孙子担。”巡察组进驻胡村第一天,流传在村民间的顺口溜,引起了第二专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注意。随即,巡察组分头展开调查,一组走村入户了解情况,一组到乡里、法院调取相关资料。
很快,巡察组发现,这个“问题家族支部”的9名成年人中有7人是中共党员,4人先后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其中3人受过党纪处分和刑事处罚,另一人也在其他岗位因履职不力受到过通报批评。此外,巡察组还发现了时任村支书胡羽飞入党过程存在问题。
2006年11月,胡羽飞因犯抢劫罪在杭州市未成年管教监狱服刑三年,后在同弓乡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两年。而根据相关规定,刑满释放人员入党,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须经过党组织考验五年的时间。巡察组查阅他的《入党申请书》,发现落款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但在2015年6月30日,胡羽飞即被吸收为预备党员,考验期甚至不到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