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

2020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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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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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30日电 据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30日,长江中游干流莲花塘、洞庭湖城陵矶水位退至保证水位以下,至此长江、淮河、太湖主要控制站全部退至保证水位以下,且仍在回落,主要防洪工程未发现重大险情。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国家防总决定于30日16时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Ⅲ级。

 

  国家防总副总指挥、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主持召开防汛救灾会商调度会,与水利部、自然资源部、中国气象局会商研判雨情水情,视频连线河北、辽宁、安徽、山东、四川等地防指,进一步部署统筹做好南北方防汛救灾工作。郑国光、周学文、尚勇、徐平等部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当前,长江干流以及洞庭湖、鄱阳湖和淮河、太湖流域及周边河网进入水位缓退期,退水期往往是危险期,堤坝长时间高水位运行后,渗水、管涌、崩塌等险情持续不断,一些风险隐患还可能加剧发展。北方防汛进入关键期,极端强降雨天气开始增多,北方河流河势复杂,淤积严重,河道险工险段多,沙基沙坝多,抗冲能力差,黄河、海河等流域洪水来得急、涨势快,防汛救灾形势严峻复杂。

  会议要求,南方地区要继续紧绷防汛安全这根弦,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精神,降级不减力、退水不退人,各项工作不能放松,务必继续严格落实防汛救灾各环节责任;把巡查防守作为当前防汛救灾的重中之重,加强技术指导和抢险支撑,扎实做好24小时不间断拉网式巡查,集中精力抓好大江大河干堤,洞庭湖、鄱阳湖、太湖、巢湖等湖区重点圩堤,城市防洪圈堤等重要堤防巡查防守,严加防范山洪地质灾害和城市内涝;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认真对接基层和群众需求,想群众之所想,急一线之所急,因地制宜抓紧出台灾害救助政策和标准,及时发放各类生活物资。加强集中安置点、保庄圩、庄台等安全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范发生次生灾害,确保安全。加大对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和重灾户倾斜支持力度,助力防范因灾致贫返贫;及时做好排涝、清淤、消杀等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

  会议强调,北方地区要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准备,坚决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细化实化部门行业和地方属地责任,逐级逐项将防汛责任压实到岗到人;盯紧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点,进一步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落实安全度汛措施。严查小水库、险工险段、重大风险隐患点“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确保不漏风险、不留隐患;做细做实危险区、蓄洪区群众安全转移方案预案,确保人员有序转移撤离、有效避让山洪地质灾害。严密监视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加强应急监测和临灾预警,确保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全覆盖。灾害来时,要组织力量及时有效转移危险区群众特别是老幼病残等困难群众,务必要应转尽转、不落一人;做实做细各级各类防御抢险救援的方案预案,开展实地演练训练,衔接好每个防救环节,完善重大险情处置方案,做好物资、装备、队伍、专家等各项准备,发挥专业部门技术支撑作用,提前预置消防救援队伍和工程抢险力量,加强各类救援力量协调协同,形成防汛救灾的合力,确保有力有序应对。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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