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钰之 史兆琨
古城,老街,小吃店,很多人都喜欢这种寻常巷陌的烟火气。然而,在这看似静好的小城岁月里,却有一伙人在地下掀起了波澜。他们瞄准陕西、山西等地一些县城的古塔,在附近租房开饭店,白天假装做生意,晚上在店里朝着古塔方向挖地道,企图找到地宫盗取文物。
经陕西省咸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咸阳市中级法院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等罪名判处被告人卫永刚等23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不等的刑罚。近日,记者就这起奇案采访了办案检察官。
被盗金棺
白天开饭店 深夜盗文物
盗窃三座古塔地宫获数十件珍贵文物
黄河两大支流——汾河、渭河流域水深土厚,孕育了中华民族灿烂的古代文明,也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但长期以来,这一带活跃着为数不少的盗墓分子,他们一次次把手伸向古墓、壁画、佛像,甚至发展成家族化、产业化的盗墓团伙。
卫永刚就是其中一员。今年52岁的他曾于2004年被山西省新绛县法院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经减刑,2011年1月释放。
释放不到半年,他又重操旧业,这次瞄上的是邻省陕西省兴平市的清梵寺塔。古人建塔,往往会在塔顶或地宫里放置珠宝、佛像、佛经甚至舍利,卫永刚等人瞄准的就是这些文物。
2011年七八月间,卫永刚安排赵现华(在逃)租下兴平市北街一处离清梵寺塔不远的民房,安排被告人卫淑军以“打饼子”为掩护,找人在屋内打了一个通向清梵寺塔的地洞,最终在塔的地宫里盗掘了一个银质阿育王塔、一座石塔、一个铜棺、一个琉璃瓶(装有疑似舍利、佛金骨)、疑似玛尼饼、铜钱数枚等文物。
2013年11月,卫永刚伙同张建永(已死亡)来到陕西省旬邑县,合谋盗掘建于北宋嘉祐四年的泰塔。张建永在泰塔附近租了民房,以经营蒸馍店为掩护,安排被告人卫国玺、卫淑军、贠安心采取挖洞方式盗掘。其间,卫永刚用经纬仪进行定位,指导挖洞方向。一个月后,泰塔地宫被打开,卫永刚、张建永盗取了地宫内的卧佛像、铜棺(内含银棺)、琉璃瓶(内含疑似舍利)、小佛像等文物后撤离了作案现场。
2015年初,卫永刚和刘伟忠(在逃)、董忠杰(已死亡)商议盗窃陕西省彬县(现为彬州市)的标志性建筑——彬塔(又称开元寺塔)。卫永刚等人租了一处门面房,经过简单装修、办理营业执照、招收服务员后,名为“川湘食府”的饭店于同年4月底开业。每天晚上10点左右,卫国玺等人从饭店卫生间旁边地下向彬塔挖洞,凌晨4点左右将挖出的土用塑料编织袋装好用车运走。到了10月份,他们将彬塔地宫打通,盗窃了石棺、金棺、银棺、铜棺、鎏金棺、铜镜、疑似舍利等珍贵文物。
经查,该团伙这3次作案共盗窃花卉纹鎏金银棺、双凤纹鎏金银椁、石塔、阿育王塔等一级文物4件,此外还有二级、三级、一般文物等数十件。
被盗铜棺
相同的作案手段 类似的人生轨迹
被告人有的是狱友有的是亲戚
据办理该案的咸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彭涛介绍,除了上述作案成功的3起案件,该团伙还有4起失败的案件:2011年盗掘陕西省蒲城县双塔之一的慧彻寺塔、2013年盗掘陕西省岐山县太平寺塔、2014年盗掘山西省代县阿育王塔、2016年盗掘山西省运城市东郭村墓地。前两起是因为打开地宫后发现已经被盗,里面空无一物;第三起是没找到地宫;第四起作案时间跨度长,直到卫永刚等人被抓获前还未挖到文物。
“这伙人惯用的作案手段是先踩点,然后在目标附近租房子,以经营小吃店为掩护,打地洞盗窃文物。作完案后用土将洞回填,有时还会继续经营一段时间小吃店来善后。”彭涛介绍。
2018年1月,彬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后移送彬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1月22日,彬县检察院将该案报送至咸阳市检察院。
“在审查中,我们发现有些细节问题需要进一步予以确认,比如,卫永刚等人盗掘古塔涉及的时间较长,人数较多,作案前的资金来源、文物出售后的赃款去向等不够明确;涉案人员的手机等是否调取,是否进行查验,是否发现与案件有关的通讯记录和案件材料;卫永刚提供的其他人犯罪线索如何处理……”彭涛告诉记者,该案经历了两次补充侦查。“此外,我们还要求公安机关对案发现场、涉案文物存放的地点、交易地点等进行充分勘察。同时,为了保证办案的亲历性,我们还前往案发现场监督现场勘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