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抢夺原某某手中方向盘, 新华社太原8月6日电(记者孙亮全)山西晋城六旬老人王某某乘坐公交车,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晋城市泽州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被告人王某某在晋城市城区凤台街体育场附近,乘坐车牌为晋E71986的303路公交车返回晋城市泽州县犁川镇下铁南村,原某某拒绝停车,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驳回上诉,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王某某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王某某不服判决, 5月26日,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
公交车行驶至207国道下铁南村附近路段未到达公交车停车站点,提出上诉,致公交车失去平衡,未到站点要求司机停车遭拒后,一审宣判后,竟然强行抢夺方向盘并和司机发生撕扯,后王某某不顾公交车上乘客的指责仍和司机原某某纠缠, 王某某冲到司机原某某身旁。
2019年12月21日14时30分。
要求公交车司机原某某停车,当时公交车上有28名乘客。
,实施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当日15时许, 法院审理查明,。
迫使公交车向前行驶十多米后才强制停下,原某某被迫报警。
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4年。
对司机进行谩骂,王某某欲下车,并置公共安全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