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明确短期物资运送者原则上不必14天隔离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12日电(记者周晔、李志浩)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了解到,自7月中旬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新疆多措并举保障农牧业生产运输,明确对从事短期物资运送的司机、装卸工等从业人员,在体温和核酸检测正常,做好封闭管理、动态监测前提下,原则上不采取14天隔离措施,并要求各地对不同属地核发的相关产品运输通行证明予以互认。
自治区党委农办常务副主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徐涛介绍,通过健全“绿色通道”免费快速通行政策、做好中转调运等举措,自治区努力确保农畜产品、农牧业生产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运输全程遵循“人员不接触、车辆严消毒、人物同检测、闭环式管理、优质化服务”的原则。
同时,自治区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等阻断交通的行为,要求通往大型农贸市场、蔬菜交易市场、养殖基地、重点产区(村)等关键区域的公路保持畅通;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对不同属地核发的相关产品运输通行证明予以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