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 中新网8月13日电 8月12日,对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行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截图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8月12日发布警情通报称,警方迅速处置,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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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岁。
造成路人俩女子一死一轻微划伤,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天津一男子持刀行凶致两女子1死1伤,天津市人)持刀行凶,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12日11时20分许,13日,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