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供热市场乱象谁之过
□ 本报记者 韩宇
“买房前,开发商跟我们说供暖公司与周边其他小区的一样,结果房子下来后,选择的却是另一家供暖公司,这既违反了承诺,也完全不符合我们的需求。”近日,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华润万象府小区的孙女士与其他业主共同向有关部门投诉。
夏日沈阳,热浪滚滚。炎炎烈日下,有人却在为2个多月后的供暖奔走……
无独有偶,在沈阳市苏家屯区的华润静安府,开发商与供热企业签订的供热协议,遭到辖区内热源单位的质疑。热源单位还将发放供热许可证的政府主管部门诉至法院。
小区业主和供热企业的维权行动引起了沈阳市供热行业协会的关注,6月5日该协会召开临时工作会议,23家副理事长级供热企业盖章形成了《关于加强沈阳市供热区域规划和供热市场竞争机制管理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为行业发声。
小区百姓叫苦,供热企业喊冤,行业协会维权,是什么原因导致沈阳的供热市场出现乱象?《法治日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
“我之前住的房子是兴鼎热力供暖的,经常以维修为理由停供,供热质量十分不稳定,所以我们对开发商违反承诺的行为集体维权。”华润万象府业主孙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说。
孙女士所称兴鼎热力全名为沈阳兴鼎热力供热有限公司,该公司通过招标方式取得该小区供热资格。
企业信息查询App“天眼查”显示,兴鼎热力的“风险信息”包括:司法解析87条,开庭公告42条,法律诉讼45条,被执行人1条,行政处罚18条,股权质押2条,动产质押2条。
“兴鼎热力之所以能够参与招标是源于2017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供热规划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确定的竞争机制。《指导意见》出台背景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热区域管理体制。其核心内容是:位于供热市场竞争供热区域内、周边5公里范围内具有两座以上热源(热网)的联网项目,可采用市场竞争的方式确定联网热源。”沈阳市供热行业协会会长国凡表示,“《指导意见》最大的问题是只对市场竞争作了这一原则性规定,没有配套措施出台。”
“《指导意见》规定要采取先行试点方式进行,而现在是一股脑儿地撕开了一个大口子,非试点地区恶意竞争现象屡见不鲜。”沈阳市某供热企业负责人表示。
沈阳市供热行业协会的《建议》中也指出:“引入竞争机制后,缺少必要的管理和激励措施,致使部分供热区域出现无序竞争甚至是恶意竞争,经营管理好的企业、大型热电联产企业得不到支持,造成资源极大浪费,不利于热网的发展布局以及资源的合理利用;不利于落实供热整体规划和‘一城一网’的建设布局实施;不利于鼓励先进企业和限制问题企业发展的战略。”
据知情人士介绍,引入竞争机制后,供热企业为跨区域垄断市场,时常发生价格战,配套费甚至低于市场指导价30%以上。
沈阳市房产局供热办副主任王义对此解释称,供热企业打价格战是市场行为,就算远低于指导价格,房产主管部门也过问不了。
国凡则认为:“配套费80元/平方米的价格及10%的价格浮动,恰恰是沈阳市房产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新建建筑项目供热工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中所要求的。”
供热区域规划不执行
“划定供热区域,是有效加强对供热企业监管和保证供热质量的一个重要前提。”国凡称,“而沈阳市却没有严格执行供热区域规划,这是另一个乱象。”
据了解,沈阳市房产局于2011年就几个争议较大供热区域如何划定问题向主管副市长作过请示(沈房【2011】47号),主管副市长的批示意见为:“请各区严格执行供热规划,维护规划严肃性。”
“虽然沈房【2011】47号文件对我公司的供热区域作出了划定,但是受乱象影响,却未能得到执行。”沈阳天润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热力)负责人刘岩告诉记者,“2020年5月22日,沈阳市房产局向沈阳玖恒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恒热电)发放华润静安府项目的供热经营许可证,而该项目就在我公司供热区域内。”
苏家屯区政府也向记者证实,华润静安府项目位于天润热力供热区域内。
针对玖恒热电持有供热经营许可证的华润静安府项目区域与天润热力的供热区域是否相重叠问题,记者曾向沈阳市房产局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