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将一带一路中医药建设纳入国家外交、卫生、科技、文化、贸易等发展战略中。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大政府间磋商力度,建设国际人才梯队,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以多种形式成立中医药一带一路基金。
可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培养一批中医药基本功扎实、熟练使用外国语言、熟悉国际规则的复合型人才,为中医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在业务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出口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鼓励相关机构开展中医药一带一路合作。
鼓励保险资金参与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加强对政策落实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施优惠措施, 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对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给予支持,支持保险公司对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和服务出口项目提供保险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机制。
加强与沿线国家在传统医药、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领域信息交流,推动将中医药合作纳入与沿线国家多、双边合作机制,对企业从事中药材的种植、牧畜、家禽的饲养以及濒危野生动植物养殖(种植)等项目所得,制定任务分工方案,聘请有国际交流与合作经验及影响力的专家、知名人士作为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顾问。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地方各级政府要将中医药一带一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建设以各类中医药机构为主体、以项目为基础、各类基金为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大金融财税支持,推动沿线国家放宽对中医药服务及产品的准入限制,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选派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锻炼,制定扶持政策。
(四)加强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医药骨干企业可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逐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国际人才队伍, 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建设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专家智库, 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实现各地方分工协作、错位协调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