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大松绑,护航
责任大
导语
2017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2017年12月1日起《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开办中医诊所只需备案,这将是中医药发展史上最重要的转折点。
中医诊所准入条件放宽,以后监管会不会放宽?
依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将自中医诊所备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备案的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以督促中医诊所及从业人员能严格依法执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案情介绍
中医大松绑
护航
责任大
随着中医诊所备案政策放开,民间中医高手迎来了重大的利好,中医备案诊所数量快速增长。中医诊所市场中是否混杂有所谓医术高明的游医?如何保障医疗安全?卫生监督迎来中医监管新挑战,加强中医监管,护航杏林我们一直在行动。
2020年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对辖区内的中医备案诊所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2020年2月26日,在对某中医备案诊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有违法线索。
小诊所内大乾坤
该中医诊所于2019年4月9日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备案证登记的诊疗范围:中医科;内科专业;推拿科专业。
在该诊所302室查见牵引器械2台;303消毒室的消毒柜上查见使用后的一次性针灸针11枚。
经调查,该诊所自2019年12月20日起,由医师骆某信为8名颈椎病、腰椎病等骨伤科患者开展6次颈部牵引和2次腰部牵引,共计收费人民币180元,为1名患者开展了针灸治疗,未收取费用。
该诊所未配备利器盒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使用后的11枚一次性针灸针未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容器中。
为什么有了
《中医诊所备案证》
诊所还是被罚?
该诊所在仅备案中医科;内科专业;推拿科专业的情况下,利用悬垂重量为牵引力开展牵引治疗以及针灸治疗,即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四条、《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该诊所处以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壹佰元整;没收违法所得壹佰捌拾元;不良执业行为记6分;未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容器的行为予以发放监督意见书。
案件评析
中医诊所“备案”新时代
依法执业是关键
中医诊所备案制作为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政策,中医将迎来飞速的发展。扶持与规制并重是《中医药法》立法的宗旨。中医诊疗活动事关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具有特殊性、复杂性,这就要求对中医备案诊所“进门后”开展持续性的监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作为中医药主管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深挖违反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深入推进中医备案诊所依法执业,从而保障患者安全。
中医备案诊所办医质量有待提升,依法执业意识亟待提高。目前部分中医诊所主体责任意识和依法执业意识薄弱,整体办医质量不高,部分管理人员缺乏医学背景,依法执业意识不强,出现中医养生借中医诊所之名招揽客户,误导消费者,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中医诊疗活动、使用非中药调剂人员从事中药调剂工作、违规开展汤剂煎煮工作等现象。
本案中,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成为了上海市第一案。本案在查处时发现了该诊所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消毒隔离措施落实不到位、疫情期间未开展传染病预检分诊,监督员均进行了依法处理,此后该诊所自行关停整改,充分体现了事中事后监管的成效。
提示建议
中医备案诊所那点事
中医备案诊所
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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