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成为世界了解中国法治建设重要窗口

2021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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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法院成为世界了解中国法治建设重要窗口

  □ 刘静坤 余萌 祝戈辉

  为探索“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新型审判机制,中国于2017年8月18日、2018年9月9日、2018年9月28日先后成立杭州、北京、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在案件审理、平台建设、诉讼规则、技术运用、网络治理等方面,形成了一些可资借鉴的先进经验。互联网法院现已成为我国智慧法院和网络治理的标杆典范,成为国际社会了解、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窗口,受到国内外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广泛关注。

  海外媒体对互联网法院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BBC报道称,中国从2016年开始在法庭上进行在线审判,明显提高了司法系统的透明度。英国《金融时报》从便利当事人的角度指出,西方法律科技更关注降低律师事务所和公司法务部的成本,中国则与之不同,互联网法院等创新举措主要关注普通市民的需求,侧重于为其节省时间和成本。加拿大《律师日报》在2020年2月5日的报道中描述了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在线审判方式以及24小时不停歇的运作模式,肯定了互联网法院的发展前景,并评价称“互联网法院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新加坡《海峡时报》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白皮书显示,截至2019年10月31日,杭州、北京、广州等地互联网法院受理案件近12万件,办案时间缩短近50%,充分肯定了互联网法院在审判效率上的提高。  

  海外媒体注意到中国互联网法院正在探索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新型诉讼规则,如互联网法院将区块链技术引入电子证据的存证,并建构了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真实性的规则。这些探索受到国际社会高度赞扬。彭博社的报道指出,中国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区块链存证技术最早的探索者之一,其早在2018年就已决定区块链技术可以在案件审理中作为判断证据真实性的手段。斯坦福《区块链法律与政策》杂志报道了北京互联网法院2018年受理的第一案,即抖音起诉百度案,该案中区块链存证的合法性在全球范围内首次得到确认。报道还介绍了杭州互联网法院在2018年上线的中国首个官方司法区块链平台。牛津大学法学院以新冠肺炎疫情下的虚拟审判为主题,介绍了中国互联网法院实现诉讼全过程在线的创新,并进一步指出,互联网法院还尝试多种人工智能工具,以协助审理简单案件,实时记录和转录庭审过程,并通过机器人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一些基本但重要的法律信息。还有外媒注意到,中国在新冠肺炎疫情前已经开始提倡互联网法院等在线争端解决技术的应用,疫情后中国在此基础上迅速推动提高了在线争端解决能力。

  互联网法院审理了大批具有填补空白、树立规则、先导示范意义的互联网案件,得到海外媒体的相继报道。2020年10月,《亚洲时报》报道,北京互联网法院积极探索在线肖像权纠纷案件的审理规则。数据显示,该院受理了数千起有关通过互联网侵犯人格权的纠纷,其中65%涉及在线侵犯肖像权的纠纷。2020年7月,英国《经济学人》杂志在报道中国粉丝经济时,介绍了中国互联网名誉权侵权案件的审理,指出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名誉权侵权案件中12%是名人提起的诉讼。2020年1月20日,美国知识产权法学会在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网站发布了人工智能知识产权评论,介绍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菲林律师事务所诉百度有关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否构成作品一案。

  截至目前,我国互联网法院已经在跨国知识产权保护、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域名争端等领域,审理了一批在国际互联网领域具有首案示范效应的案件,有效提升了我国在依法治网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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