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正式施行以来 北京已批捕袭警嫌疑人18人

2021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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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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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权威,严惩袭警违法犯罪,有效保障民警执法安全,自2021年3月1日“袭警罪”正式施行以来,北京警方全员学习、迅速执行、正确运用,连续办理多起袭警案件,有效震慑暴力袭警违法犯罪人员,维护了民警的执法权益。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陆续批准逮捕18人。  

  全员学习 正确理解运用“袭警罪”

  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遭遇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案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严重侵害民警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更践踏损害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

  在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吁下,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将“袭警罪”作为新增罪名纳入刑法,这是我国首次对袭警行为单独设置法定刑。

  对此,北京市公安局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文件,明确袭警违法犯罪适用条件、行为种类、证据标准等,为全局民警正确理解运用袭警罪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组织开展全局性培训、解读,确保全体民警正确掌握、运用条文规定,在合理维护执法权益、激励民警担当作为的同时,强调规范执法,确保法律运用准确无误。

  迅速执行 依法保护民警执法权益

  “袭警罪”正式施行以来,北京警方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严格执行“袭警罪”条文规定,连续办理多起袭警案件,严惩袭警违法犯罪行为。

  与他人发生纠纷,将“矛盾”转嫁民警

  3月1日,马某(男,47岁)与朋友在海淀区某饭店聚餐,其朋友因醉酒倒地不醒,群众拨打110报警求助。接报后,民警及时赶赴现场处置,期间马某与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民警遂进行调解,但马某拒不配合,并辱骂、推搡民警。后马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海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检察机关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不服从民警执法管理,暴力抗法“袭警”

  3月2日,陈某(男,26岁)在昌平区某房屋中介公司殴打他人。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将陈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陈某在派出所期间拒不配合工作,辱骂、殴打民警。后陈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昌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检察机关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逃避民警检查,驾车闯卡逃逸

  3月7日,邢某(男,38岁)驾车至朝阳区管庄双桥东路铁道桥下时,遇交警检查,因车辆变造号牌害怕被查处,邢某遂驾车逃逸,并冲撞拦截警车,最终被民警成功拦截。后邢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朝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检察机关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警方呼吁 携手维护法治权威、法律尊严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北京警方在此提示,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打击破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责。广大市民群众应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民警执法执勤工作,警民携手共同维护法治权威、法律尊严。同时,对于任何辱警、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北京警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下一步,北京警方将进一步强化“袭警罪”学习培训,提升民警安全防护意识和规范执法能力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民警受侵犯情况发生。在此基础上,北京警方将加大关于“袭警罪”的普法宣传力度,运用报刊、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开展普法知识宣传报道,推动形成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社会共识,共同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总台央视记者 赵学荣)

【编辑: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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