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3日电 据商丘市网信办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宁陵县教体局日前发布关于宁陵县清华园学校教师体罚学生事件处理情况的通报,经研究决定,给予宁陵县清华学校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宁陵县清华园学校2021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责成宁陵县清华园学校对段某某老师进行辞退。
通报指,2021年3月30日下午,二年级2班段某某老师(2021年2月与该校签订的聘用合同)在讲英语课时,该班学生韩某某、徐某某违反课堂纪律,段某某老师对韩某某、徐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为使班级纪律稳定,并建议让全班同学采取手打方式对韩某某、徐某某进行体罚。在进行到第二排时班级下课,段某某老师没有制止剩余学生的行为,而是离开教室,部分学生围向韩某某、徐某某进行了推搂,致使韩某某右臂皮肤淤青,两位学生心理受到伤害。
事发后,宁陵县教体局高度重视,及时对该事件展开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经研究决定,给予宁陵县清华学校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宁陵县清华园学校2021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责成宁陵县清华园学校对段某某老师进行辞退。
宁陵县教体局提醒,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的监督管理,引导教师切实履行好教书育人的职责,更加用心用情地去关爱、教育、引导学生,确保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编辑:刘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