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教育不能再遮遮掩掩了
家庭成员性侵案件曝光令人瞠目网络性侵等新形式犯罪不断出现
● 近年来,性侵儿童案件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如何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 2020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32起,受害人数845人,年龄最小的仅1岁;在表明人际关系的312起案例中,熟人作案231起,占比74.04%
● 根据性侵儿童案件中熟人作案、发生场所等特点,加强儿童性教育对预防和减少性侵儿童案件能够起到重要作用。但从实际来看,我国的性教育还存在诸多不足和误区
□ 本报见习记者 张守坤
□ 本报记者 王 阳
性侵害儿童犯罪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近年来,性侵儿童案件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如何减少性侵儿童案件的发生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近日,由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等主办的2021年“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女童保护”2020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同期发布。
座谈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将性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教学内容;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宁夏的全国政协委员马秀珍也通过提案建议将性健康教育纳入中学生教育课程体系。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根据性侵儿童案件中熟人作案、发生场所等特点,加强儿童性教育对预防和减少性侵儿童案件能够起到重要作用。从实际来看,虽然我国的性教育相较之前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但还存在诸多不足和误区。
熟人作案比例居高
网络性侵形势严峻
小晴(化名)的家人怎么也不会想到,小晴的亲爷爷赵某竟将罪恶的手伸向了自己的孙女。2018年4月开始,赵某在湖南省张家界市某镇出租房内,以诱骗、胁迫的方式对小晴进行猥亵,次数达20多次。每次事后,赵某都会威胁小晴,如果将上述事情告诉他人,他就不再管小晴,警察也会把两人抓走枪毙。就这样,直到去年10月,小晴的家人才发现此事,并陪同小晴报了警。
这种熟人甚至是亲属对儿童实施性侵犯的案件绝非少数。《报告》显示,2020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32起,受害人数845人,年龄最小的仅1岁;在表明人际关系的312起案例中,熟人作案231起,占比74.04%。近年来的相关报告显示,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最高比例达87.87%(2014年)。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李莹告诉《法治日报》记者,熟人性侵之所以占比较高,与孩子监护人对他们较为放心以及孩子对他们防范意识少有很大关系。而发生在家庭中的性侵,因考虑到亲情、伦理、生活保障等因素,受害人往往不敢报警维权。
李莹说,《报告》案件仅是媒体公开的案件,数量并不等同于全年性侵儿童案例总量,这些进入公众视野的案例仅是冰山一角。
根据最高法统计,以猥亵儿童犯罪为例,2017年至2019年6月,全国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件8332件。其中,2017年审结2962件,2018年审结3567件,2019年1月至6月审结1803件。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提到,845名儿童中有820人表明了性别,其中男童80人,占比9.76%。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对《法治日报》记者说,性犯罪受害者是不分男女的。现实生活中,男童也可能受到不法性侵害,也会给男童造成严重心理创伤,但许多人对这方面基本没有警惕,以为儿童受性侵只会发生在女孩身上。
此外,《报告》中有265起案件表明了城乡地域分布,其中发生在城市的164起,占比66.40%;发生在县城的75起,占比30.36%;发生在农村的26起,占比10.53%。从中可以看出,并不是“只有农村儿童才有遭遇性侵的危险”,无论是城市儿童还是农村儿童,均有被性侵的风险。
李莹说,值得警惕的是之前出现的一些新形式性侵,比如网络性侵等形势依然严峻。这种作案形式极具隐蔽性,家长很难发现,未成年人因为畏惧等心理也很少会主动告诉家长。而被发现的网络性侵儿童案例,往往一起案例就有几十位受害人,就像韩国的“N号房”案件。
据介绍,目前利用网络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犯罪主要有三种类型:网友约见未成年人后性侵、通过网络聊天拍摄未成年人裸体视频、哄骗未成年人拍摄淫秽视频后上传网络牟利。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还有一种与校园欺凌有关、类似于强迫性交易的性侵形式,比如高年级学生或者已经辍学的学生返回学校强迫低年级学生去做性交易,这种情况已经比较严重,尤其是在五六线小县城。这种强迫性交易可能与当地地下性产业链有联系,情况复杂追责困难,也由于犯罪责任年龄、性同意年龄、缺乏相应证据等问题难以追究。”李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