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为帮公司追债打“假官司” 虚假诉讼案当庭现原形

2021
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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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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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为帮公司追债打“假官司”法官察言观色刨根问底揭真相

  一起虚假诉讼案当庭现原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周丹诉马伟、陈程借贷纠纷案,是虚假诉讼行为入刑以来,湖南法院在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时,通过合议庭的庭审调查,首次被当庭发现的虚假诉讼案

  ● 办理类似民间借贷案件时,可以运用科技手段,通过大数据对类案进行分析。如果原告是职业放贷人,可以通过查询数据及时发现  

  ● 对于虚假诉讼案件,庭审过程中甄别证据真伪极其重要。法官审理这类案件,要善于察言观色,多观察当事人在法庭上的一言一行

  □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如果不是一审法官认真甄别证据,这起被告缺席的民间借贷案,也许现在已经进入了执行程序。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虚假诉讼的民间借贷案,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这也是虚假诉讼行为入刑以来,湖南法院在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时,通过合议庭的庭审调查,首次当庭发现的虚假诉讼案。

  “践踏法律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作假者实属咎由自取。”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马铁夫是此案一审合议庭的审判长,谈起此案发现是虚假诉讼的过程,马铁夫感触颇深。

  “对于虚假诉讼案件,庭审过程中甄别证据真伪极其重要。我在审理此案的庭审过程中,当庭抛出了七大疑点问题进行追问,原告在法庭上无法自圆其说,这起‘假官司’最终现出了原形。”马铁夫对记者说。

  据悉,涉及这起虚假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名叫周丹,她是深圳小牛在线互联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小牛公司)业务员,为了帮其所在公司追讨债务,她在天心区法院打起了“假官司”。

  那么,这起虚假诉讼案又是如何被法官当庭发现?涉案当事人缘何会为帮公司追讨债务而打“假官司”?

  是否真出借成疑点

  法庭要求原告到庭

  2019年11月18日,家住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的周丹,将马伟、陈程两人起诉至天心区法院,要求两人偿还借款本金35万元和8.4万余元的利息。

  周丹诉称,2017年9月28日,马伟、陈程向她借款35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双方在长沙市天心区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循环借款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15.6%,同时对逾期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进行了约定,协议同时约定管辖法院为天心区法院。同日,马伟为这笔借款提供了担保,将其位于长沙市芙蓉区光华里的一处房产向周丹办理了抵押登记。但马伟、陈程自2018年7月30日起未按约偿还借款。为了追讨欠款,周丹向天心区法院提起诉讼。

  天心区法院立案后,由员额法官马铁夫、曹淑伟和人民陪审员刘健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马铁夫担任此案的审判长。

  案件开庭前,马铁夫仔细查看了原告周丹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发现这笔借出去的资金流向比较蹊跷。因为这笔借款并不是由周丹的银行账户转到借款人的账户,而是通过深圳小牛公司的账户转给了借款人。同时,借款人的几笔还款也不是直接还给周丹,而是还到了深圳小牛公司的账户上。

  “我结合类案检索的情况分析,原告周丹是否系真实的出借人成了疑点,为查清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是否发生真实的民间借贷关系,法庭便通知原告周丹本人必须到庭。”马铁夫对记者说。

  陈述事实自相矛盾

  资金流向扑朔迷离

  此案一审开庭时,原告周丹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邓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马伟、陈程经法院公告送达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马铁夫透露,由于被告没有到庭,原告举出的证据是否真实,无法质证,完全得靠法官仔细甄别核实,这给法庭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庭审现场,周丹和其诉讼代理人向合议庭展示了很多证据,这些证据都是原件,看起来无可挑剔。但合议庭成员仔细查看后,不禁疑窦丛生。于是,合议庭当庭就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问题询问周丹。

  周丹称,她是将钱转给了深圳小牛公司,然后深圳小牛公司再把钱转给了借款人。为了查清这笔借款资金的流向过程,合议庭让周丹提供她将自己资金转给深圳小牛公司的汇款凭证,但周丹说她转款用的银行卡已经注销了,手机网上银行支付35万元的转账信息也调取不出来。

  “周丹的这些陈述让我对借款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于是我又从侧面询问她家庭的收入情况。”马铁夫说。

  周丹说,她平时没有上班,专门在家带小孩,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是其丈夫每月3000元到6000元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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