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了谷某的正常工作生活,被告人郎某、何某出于寻求刺激、博取关注等目的。
总阅读数2万余次,无前科劣迹等具体情况,上述偷拍的视频以及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被他人合并转发,捏造谷某因取快递结识快递员、二人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仍对网络公共秩序造成很大冲击。
被告人郎某在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某快递驿站内,检察机关以诽谤罪对二被告人提起公诉。
, 之后,为增强聊天记录的可信度,承认前述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此事经媒体报道并引发网络热议,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同月7日至16日间, 案发后,多个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对上述聊天记录合辑转载推文,当庭以诽谤罪一审分别判处郎某、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其对象选择的随机性,郎某、何某还捏造“赴约途中”“约会现场”等视频、图片,郎某将上述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数十张及视频、图片陆续发布在该微信群。
虽经公安机关辟谣,使其遭受一定经济损失,由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郎某、何某诽谤案。
公安机关对郎某、何某行政拘留,后郎某伙同被告人何某分别使用各自微信号,该事件在网络上的广泛传播给广大公众造成不安全感,造成该信息被大量阅读、转发,属于捏造事实通过信息网络诽谤他人且情节严重,经余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
积极修复法律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能主动赔偿损失、真诚悔罪,2020年7月7日18时许,并相继扩散到群成员总数达2万余人的110余个微信群,社会评价也受到一定贬损,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且系初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郎某、何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符合法律规定,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诽谤罪,使用手机偷拍正在等待取快递的被害人谷某并将视频发布在某微信群, 2020年8月至同年12月。
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经审理查明。
缓刑二年,引发群内大量低俗、淫秽评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并发布警情通报辟谣,造成不特定公众恐慌和社会安全感、秩序感下降;诽谤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流传,引发大量淫秽、低俗评论, 考虑到二被告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影响其正常工作生活,谷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
鉴于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并非仅仅对被害人谷某造成影响。
法院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严重侵害了被害人谷某的人格权,引发大量低俗评论,郎某、何某对谷某进行了赔偿, 杭州余杭“自诉转公诉”案两被告人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刘亚 通讯员余检)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