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入狱养老”的老人去哪儿了
付达信在家中。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尹海月/摄
一位律师这样评价:“在法治国家,无论主观动机如何,犯罪都应得到惩治,抢劫为了反映问题、养老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也是永远不能被原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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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相信那是欧·亨利小说的现实版本:一个穷困潦倒的老人,为了到监狱里吃上饱饭,不惜以身试法。
2008年,69岁的湖南老人付达信的举动就是这样被媒体记录的。在北京火车站熙熙攘攘的广场上,他当众实施了一次抢劫,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13年后,这个老人怎么样了?
最近,在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灵官镇,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见到了82岁的付达信。他住进了新的房子,算上养老金和特困补助,每月能领到近1000元生活费,能吃喜欢的鱼肉、面条和糯米饭。
“我现在自由了,想吃什么可以吃什么。”他笑着说。
对这样的生活,付达信表示自己从未想到。
因为“入狱养老”,这个老人的姓名成为网络百科的一个词条。他并不避讳那段经历,向不少人讲过当时的过程。
他说,当年抢劫是因为觉得“没有路走”了。作为一名“五保”老人,他当时收到的供养金是每年600元,“每天一块六毛钱,吃什么?”
2008年秋季,付达信计划制造一次抢劫来产生影响,以提高“五保”老人的待遇。
之所以选北京站,是因为那里人多,“容易引起注意”。考虑到会因抢劫入狱,他事先准备了冬衣。
2008年9月7日,付达信乘火车抵达北京站。他在车站附近花40元住了一晚旅馆,打算第二天先去参观毛主席纪念堂。抢劫则是两天后的计划。
第二天,旅馆闭门谢客,他找不到新住处,将计划提前了。吃过午饭,喝了二两北京二锅头,他提着行李回到了北京站广场。
在午后繁忙的北京站,这个身高只有1.5米、体重不到100斤的老人,并不引人注意。
虽然有所准备,真要去抢劫,他反而有些害怕。他不知道此举会被判几年刑,也不了解监狱里的生活是什么样。
付达信的第一个目标是一位警察模样的人,考虑的是“警察不打人”,但还没等他付诸行动,对方就走开了。
为了避免被男性打,他决定选择一位女士。“我看见一个女的站在窗口买票,穿蓝色衣服,拿着三五百块钱的样子,我抢了一张来。”付达信拿起一张纸,对记者比划着说,“我抢了一个角”,纸币的大半部分还在原主手里。
当时,他希望对方能喊警察,但那位女士什么都没说,带着残缺的纸币,转头继续排队。他的第一次抢劫宣告失败。
付达信只好走开。在广场西侧的花坛边,一位年轻女士从他身边走过。付达信径直上前去抢她的挎包,两人互相拉扯,僵持不下。
付达信体力不支,渐渐败下阵来。为了让对方喊来警察,他拿出水果刀晃了几下。这一次,他如愿以偿。
“我拿刀的目的是构成犯罪。”付达信对记者解释。
两个多月后,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定,付达信的抢劫行为属犯罪未遂。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判处其两年有期徒刑,处6000元罚金。
付达信对记者回忆,在法庭上,他对法官说:“该判多少判多少。没什么讨价还价,敢做敢当。”
他认为,自己走到那一步是迫不得已的。供养金太低,他认为社会不公,多次去讨说法。
一位律师当时这样评价:“在法治国家,无论主观动机如何,犯罪都应得到惩治,抢劫为了反映问题、养老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也是永远不能被原谅的。”
在同龄人中,付达信算是识字多的。他在1957年读完高小,考上了县里的林业中学。后来学校停办,家里没钱供他继续读书,他不得不回家种田。
年轻时,他四处打工。至今,他仍能记得那外出讨生活的种种细节:在青海修过铁路,在福建当过伐木工人,在江西做过搬运工。1986年,他在云南瑞丽的一个县城养鸭子,用挣到的钱在家里盖起一间砖瓦房。但有一次,鸭子中毒死了大半。在亲戚帮助下,他又去广西桂林卖蔬菜,干了一个月,卖不过本地摊主,亏了几千元。
56岁那年,付达信回到老家,生活日渐拮据。从2003年开始,他领取一年300元的“五保”补助,2007年这笔补助涨到600元。他认为太少。
为了谋生,他在农村集市做过一些小生意,一天能挣几元钱。村里还有他的八分地,但他觉得自己没有力气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