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

2021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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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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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考生有携带规定以外物品的考试违纪行为;146名考生分别有夹带、抄袭和携带通讯设备等考试作弊行为,海南省考试局公示了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情况, 5月12日, 在2021年4月举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将对有考试违纪行为的2名考生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对有考试作弊行为的146名考生给予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 (总台央视记者 魏安)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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