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怎么请、能请多长,劳动双方要商量着定

2021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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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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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各企业对事假的管理和审批“各行其事”。专业人士认为,应在劳动基准法中设置底线性的事假规则,明确放假规则和事假期间的工资支付规则等。同时,建议用工双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事假规则。这样一来,既能让职工请事假有章可循,也可以有效避免肆意旷工的情况出现,有利于劳动关系双方实现“双赢”。

  “谁没有父母,谁的父母没个头疼脑热的时候,我请假陪我爸看病,没想到却因旷工被单位解雇。”近日,收到裁决书后,曾在辽宁某建筑工程公司工作的林昕心情低落。

  他想进一步维权,咨询律师后,得到答复:“(以你的情况)赢的概率很小”。

  职工在为工作打拼的同时要兼顾生活,总会遇到因个人或家庭原因请假的时候,可能是病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病假、产假、婚假用人单位必须批准,带薪年假、探亲假可酌情协商,唯独事假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记者采访发现,许多独生子女和林昕一样,面临老人无人照护的难题。但用人单位也有用工成本的考量。如何在制定事假制度时更好地平衡双方利益,是摆在劳动关系双方面前的一道题。

  事假规定多由企业自主设定

  2020年10月10日~11日,家住辽宁营口市的林昕听父亲说连续两天夜里心脏部位疼,因为此前在当地就诊时医生推荐林父去沈阳一家医院就诊,于是林昕周日连夜开车陪同父亲到沈阳看病。林昕当年的年假已在疫情开始时统一休完,因此他只能请事假。凌晨4点,他给部门负责人发微信,说明情况,希望能请两天假。7点得到回复,“请周三回来到人事补手续。”

  没想到,林昕和父亲到医院后发现,看病需要做核酸检测。他们没挂上号,等了3天才做上检查,如此一来,周三时父亲的病还没看完,林昕并未返回单位。公司人事专员打来电话询问缘由,要求他周四赶回去上班并补办请假手续。但林昕是家中独子,母亲4年前过世,他选择继续陪父亲看病,未按要求返回单位。

  次周周一,林昕收到《员工离职通知书》,理由是根据公司《员工管理办法》,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的,属于严重违纪,企业可以无偿解除劳动合同。事后,当地仲裁委认为,劳动者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且公司召回后仍不返工,属于旷工行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事假是因私事请的假。2000年,辽宁省出台《关于辽宁省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管理暂行办法》,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作出详细规定。不过针对企业职工,辽宁尚没有明确的事假规定,多是企业内部的自主规定。

  《工人日报》记者随机采访15家企业了解到,部分企业没有就事假的请假理由、时间、是否有工资作出明确规定,也未在劳动合同上标明相关事宜,仅明确“离岗多少天算旷工”。有的企业规定:“连续旷工两天、月累计旷工5天直接开除”;还有企业对请假程序作出严格规定:“手写表单上交并发送办公邮件,主管领导同意后,申报到人事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请假,不可事后补办手续。”

  同时,记者采访这些企业的职工了解到,这15家企业均没有就事假规定与职工或职工代表进行民主协商。

  频繁请假影响工作效率

  说到企业设置较为严格的事假规定,在沈阳市一家汽车零部件公司工作的戴飞表示理解。她所在的公司创立于2013年,目前有33名员工。“不是企业想压榨员工,而是没有规矩容易导致肆意旷工。”戴飞说。

  “初创时,企业没有形成规范的请假制度,总经理比较宽容,员工有事就可以走,只要把工作安排好就行。”戴飞统计过,前3年,员工累计请事假近90个工作日,远超预期,“一开始大家试探地请事假,请得多的和请得少的工资一样多,慢慢请事假的越来越多,甚至有人到年底一起补假条。”

  《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明确,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不用支付工资,企业为何不肯轻易批假?戴飞认为,事假期间企业虽不发工资,但要缴社保,并担心因为请假而影响工作效率和产出。

  通常,当劳动者因私事请假,而带薪年休假、公休假等假期也已休完,难以协调之际,劳动者一般请事假。不过,具体的请假理由是否充分,常常是企业难以明确规定的地方。

  “审批事假时,我们要根据请假理由的充分程度,事由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等,来决定批或不批。不过,对这些情况的判断,常因人而异。”在人事总监岗位上工作10年的徐金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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