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四川省雷波县公安局深入开展打击违规野外用火专项行动,以反向督查强力推进违规野外用火专项整治工作。
强化学习 提高思想认识
该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木里“3.30”、西昌“3.30”等森林火灾教训,充分认识做好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州领导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大违规野外用火查处工作力度,以“确保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强化领导 细化行动方案
该局成立了由雷波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鲲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白华为副组长,各警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违规野外用火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力组织案件攻坚,严格信息报送和办案纪律,不断提高违规野外用火案件查处率;制定《雷波县公安局打击违规野外规用火专项行动工作办法》,明确了开展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及重要性,提高森林防灭火工作可操作性。
强化责任 反向组织督查
该局对违规野外用火案件的查处实行督导检查和反向督查,强力推进违规野外用火专项行动。每周对各派出所办理违规野外用火案件由督查室专门负责专项督导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做到奖惩分明,逗硬到人;同时实行分片局领导+分管部门+联系片区+乡镇政法委员+联系片区村网格辅警进行反向督查;高火险时段,每个派出所全力投入警力及时认真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通过反向督查机制,进一步增强了该局查办违规野外用火的力度,并将打击处理的案件反向推送到森防指及相关乡镇,让发生违规野外用火的乡镇添措施、补短板,有力地推进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