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缴税对号入座
●单打独斗的主播
收入按照劳务报酬计征个人所得税,平台公司会按照三级20%~40%的税率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成立工作室的主播
收入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适用5%~35%五级累进税率。增值税及附加也要缴纳
●和直播平台签约的主播
收入按照“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平台公司需按3%~45%七级累进税率表为其预扣预缴个税
●和经纪公司签约的主播
如果签的是劳动合同,经纪公司需按“工资薪金所得”3%~45%七级累进税率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如果签的是劳务协议,经纪公司需按“劳务报酬所得”三级20%~40%的税率表预扣预缴主播的个人所得税
随着“6·18年中购物节”预售开启,来自各平台头部主播们的捷报频频传来,动辄上亿、数十亿的销售额让人目瞪口呆。
对于如天文数字一样的销售额,有网友感慨:如果销售额能达到这么高,那这些主播们应当缴多少税?
“直播电商作为近年来新兴的行业,之前由于没有相关约束、部分监管缺失,会存在一些偷税、漏税的现象。”浩信德霖(河北)税务师事务所的高级税务顾问苏琳说。
苏琳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在直播电商行业,偷税、漏税现象主要存在于三个环节,分别是税收征管环节、代扣代缴环节和发票开具环节。
那不同类型的主播应该缴多少税?苏琳在接受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专访时对此进行了深度解读。
七部门联合发布直播电商新规
不到4000字文件“税”字出现6次
5月24日,是多家电商平台“6·18年中购物节”预售开启的第一天。胖球数据显示,淘宝直播、快手、抖音等平台的多位头部主播,在一日内的总销售额已经突破50亿元。
有网友质疑称,这么高的销售额可能含有水分,“如果国家以这些主播对外宣称的销售额进行征税,那销售额这一数字可能会腰斩。”
5月25日起,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其中,国家税务总局是联合发布上述新规的七部门之一。记者注意到,在不到4000字的文件中,“税”字出现了6次,涉及税务的条款内容主要有两条:
一、平台应当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指主播)进行基于身份证件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并依法依规向税务机关报送身份信息和其他涉税信息。
二、平台应当提示直播间运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税务登记,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平台及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这是从税收上对直播电商行业进行监管,完善这个行业、领域的税收体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盘和林认为,首先,这能给国家增加税源、扫除税收死角;其次,这是从市场公平性出发,让直播电商和其他传统营销模式在同一水平线竞争;第三,这可以增加直播电商刷单的成本。
直播电商进入全盛时期
偷税、漏税可能主要在三个环节
“直播电商作为近年来新兴的行业,尤其是经过去年疫情催化,其发展已进入全盛时期。之前,由于没有相关约束、部分监管的缺失,会存在一些偷税、漏税的现象。”浩信德霖(河北)税务师事务所的高级税务顾问苏琳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在苏琳看来,偷税、漏税现象可能主要存在于三个环节,分别是税收征管环节、代扣代缴环节和发票开具环节。
首先是税收征管环节,苏琳认为,在这一环节,存在少报、不报或瞒报收入的可能。
“对于主播来说,手机就是‘公司’、就是‘办公室’。而且,手机背后的直播平台规模可大可小,经营地址流动性极强,可能存在隐蔽经营地址或多个经营地址的行为,税收征管属地判定难。”苏琳说。
其次,是在代扣代缴环节。
苏琳告诉记者,在直播电商刚兴起的时候,部分主播的报酬直接打到私户,并没有纳税,平台、经纪公司和被带货商家等也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导致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