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斩断恶意“薅羊毛”黑手
“羊毛党”打法律擦边球已形成产业链专家建议
● “薅羊毛”已发展成一种“专业”的“黑灰产业”。“羊毛党”活跃在各大电商平台,或以消费者身份“薅”商家和平台的“羊毛”,或以商家身份内外勾连共同“薅”平台的“羊毛”
● 目前刑法针对新型犯罪的惩处捉襟见肘,司法机关面对新型犯罪存在应对不足的地方,平台相关规则也不够健全和成熟
● 亟须建立网络信用体系和统一的跨平台黑名单制度,加大违法成本,形成综合治理体系
□ 本报记者 张维
电商平台的年中促销大战已然打响。
补贴、优惠、红包……各种消费“红利”随之达到高潮,“剁手党”固然按捺不住买买买的心,但真正抢到手的有多少,显然还是一个未知数。毕竟,与他们一样在摩拳擦掌的还有“职业羊毛党”,而正是这样一个群体的存在,将直接影响到原本可以更“幸运”的消费者。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大量的促销活动中,本该让普通消费者享受到的实惠正在被少数人收入囊中,“薅羊毛”已发展成一种“专业”的“黑灰产业”。“羊毛党”活跃在各大电商平台,或以消费者身份“薅”商家和平台的“羊毛”,或以商家身份内外勾连共同“薅”平台的“羊毛”。
虽然“薅羊毛”都“薅”到了监狱的案例已有多起,但这种行为依旧猖獗,相关治理也存在诸多困境。多位专家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刑法针对新型犯罪的惩处捉襟见肘,司法机关面对新型犯罪存在应对不足的地方,平台相关规则也不够健全和成熟。因此,除了完善上述几个方面外,还亟须建立网络信用体系和统一的跨平台黑名单制度,加大违法成本,形成综合治理体系。
薅羊毛薅出新职业
实为游走犯罪边缘
近年来,“薅羊毛”已经不再停留在“偶尔讨点小便宜”的“小打小闹”,而是逐渐形成规模化运营。有媒体报道称,“网络羊毛党”从业人员目前已达200万人。
在微博、贴吧、QQ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羊毛群”“真人助力群”等。记者随机进入几个群,就发现群内不断更新各种互联网优惠活动的信息和链接。
有的群里,管理员会一步步引导用户下载助力平台App,如柚子快报、互利帮、线报猿等。在这些助力平台App上,几大电商平台的优惠活动、现金红包游戏等是重点“羊毛”,用户可以在这些App内发布有偿任务,吸引其他用户帮忙助力,也可以报名参加有偿任务,帮其他人助力。
“电商平台上的商家刚放出一批优惠券,在群里立马就能刷到,这种便宜不占白不占。”两个月前才刚刚接触到“羊毛群”的王一(化名)告诉记者,自己在各种“羊毛群”都待过,参加过多次有偿助力、抢优惠券活动等。
这一行虽然获利可观,但风险也不小,一不小心就触犯了刑法,被定为诈骗犯罪。
近日,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发布的《上海市长宁区2018-2020年诈骗犯罪刑事检察白皮书》中,就有一起因“薅”电商平台“羊毛”510余万元被判刑的案件。
据长宁区检察院介绍,方某某(系主犯)在其经营的网店参加平台活动期间,伙同10余名“刷手”制造购买苹果牌手机的假象,平台给予店铺购物补贴款。经审计,方某某等人参与骗取补贴款人民币510余万元,因被平台发现而未能得逞。今年3月12日,长宁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方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这样的案例并非孤例,且呈现集中暴发趋势。近期就有多起相关案例被曝出。
近日,经浙江省瑞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提供和使用某“薅羊毛”程序的人全部获刑。这起案件中,在QQ群内针对滴滴公司推广的游戏活动发布“薅羊毛”程序,118名群成员在不进行游戏的情况下,获取完成游戏的红包,使滴滴公司损失达20余万元。瑞安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梁某某、许某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七个月十五日不等,并处罚金。
瑞安市检察院提醒,许多“薅羊毛”的行为其实都是游走在犯罪的边缘,“作为普通消费者,利用商家的优惠是无可厚非的,但以不法手段或侥幸心理‘薅羊毛’则是不可取的”。
长宁区检察院也指出,在企业成立初期或开展新业务期间,为了抢占市场或推广业务,常常会开展“补贴”“红包”等各类优惠活动,这些原本面向消费者或者商户的补贴极易成为诈骗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