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邢台6月8日电 (张鹏翔 李铁锤) 7月1日起,邢台市传统村落将实行分区分类保护。 河北省邢台市人大常委会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邢台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相关问题向社会解读。
邢台西依巍巍太行,东连京杭大运河,有着3500多年的建城史和灿烂文明史。截至目前,邢台市已有40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占全省“中国传统村落”总数的19%。
但是,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邢台市传统村落遭受修建性破坏、自然性毁损和无序开发破坏的现象日益加剧,保护形势十分严峻。
鉴于此,邢台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行使地方立法权,制定出台该《条例》,主要对纳入保护的村落范围、传统村落保护的基本原则、保护规划的编制和衔接、分区分类保护措施、传统建筑的维护和修缮、合理利用与促进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作出规定。
《条例》规定,传统村落保护应当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科学规划、严格管理,突出特色、活态传承的原则。
根据传统村落不同地段的保护和利用现状,《条例》将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实行分区保护。根据传统建筑的结构形式、艺术特征、历史特征、建设年代及稀有程度等价值因素,突出保护重点,实行分类保护。
邢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彭琳洁表示,该《条例》的制定出台,将对邢台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具有重要意义。(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