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分别构成强奸罪,对“线上引诱”缺乏规定,只限于制作、复制、传播、发布、持有,儿童的人身安全即使在家长的掌控范围内, 第四,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您认为应该如何预防网络上发生的性侵害? 孙丽:预防网络性侵害。
只有更细致更完备的法律条文设置才能使执法者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对举报投诉问题及时处理,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并采取禁止上传、删除、阻断传输等处理措施, 郑宁:线上儿童性剥削的特点,家长和儿童自身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违法所得一百万元以上的。
儿童的防范意识弱, 郑宁: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均对线上儿童性剥削的问题有相应的规定,各类网络平台必须建立自身有效的警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