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济师曹纪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纪生丧失理想信念,漠视党纪国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谋取人事利益,收受并给予他人财物;套取资金用于送礼;不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出具承诺函提供担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曹纪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曹纪生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曹纪生简历
曹纪生,男,汉族,1969年6月生,山西原平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1月,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起重机分公司副经理;2009年4月,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起重机分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经理;2011年1月,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起重机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2015年1月,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经销部长;2017年7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20年5月,被免职。
【编辑:郭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