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米盲道十八弯”刚走,“300米30多个障碍”又来?

2020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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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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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米盲道十八弯”刚走,“300米30多个障碍”又来?

  第三只眼

  “盲道上什么都有,就是没有盲人”,如果一座城市里的盲人朋友都不敢走盲道,那将是城市的悲哀。

  据媒体报道,9月7日,昆明周贵云和老马两位盲人走了一段五华区的盲道,短短300米的盲道他们遇到了30多个障碍,树坑、矮桩、电杆都是盲人出行的“大敌”,这些障碍在他们膝盖上留下多处伤痕。对此,昆明市残联回应称,他们已联系到两位盲人并致歉。残联也将这一问题反映给了五华区城管、住建等相关部门,要求其尽快整改。

 

  无独有偶,就在几天前,内蒙古赤峰市民在一处新修路段上,发现一段约150米的盲道被铺设成直角多弯事件,也曾引发舆论对该问题的讨论。

  此次昆明盲道事件虽然是搭了此前新闻的便车,但是,同样也反映出盲道乱象确实在一些地方普遍存在,不能仅以个例视之。

  盲道本是方便盲人出行的,无论是“300米盲道30多个障碍”,还是“150米盲道成十八弯”,恐怕都是给盲人设障添堵。新闻里这位盲人朋友伤痕累累的腿,看了让人心酸。

  盲道设计不合理、室内盲道与室外盲道之间铺设不连续、只有行进盲道没有提示盲道、障碍物侵占盲道……盲道之所以问题多多,原因大抵有二。

  一是很多人的认知不到位,总觉得修盲道属于“例行公事”,是摆设,实际用场并不大,有能力的情况下就做好一点,反之就“将就”一下。

  二是无障碍建设的监管不到位。早在2012年,住建部就发布了《无障碍设计规范》,明确了道路、广场、绿地、居住区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但据新京报报道,《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大部分内容并不带有强制性,而且公共建筑与城市道路投入使用前的验收环节,也普遍缺少针对无障碍建设的验收考察。

  此外,在一些地方,对于无障碍设施被侵占的情况,查处力度也相对不足。由于侵占盲道的行为主要是给视障者带来不便,很多正常人往往视而不见,民不举、官不究,违法成本很低。加之作为“娘家人”的残联,缺乏相应的监管权,难以有效确保残疾人的合法权利。

  对于残疾人的人文关怀,不能停留在纸上。修路必须带盲道,但铺设盲道绝不能只是做个样子走过场。“设计者不妨蒙上眼睛在自己设计的盲道上走一走”,这虽是一句戏谑,但其中也蕴含着朴素的道理——盲道设计和管理就该真正站在盲人的角度。提升服务意识,切实加强监管,实乃当务之急。关爱残疾人群,请为盲道让道,别让“盲道”成“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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