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9月10日电 (记者 张强)安徽10日对外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截至2020年7月底,安徽省68个整改任务已完成38个,剩余30个正有序推进。
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中共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长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开展专项督察,2019年5月11日向安徽省反馈了督察意见。
对此,安徽第一时间制订整改方案,细化68项整改事项,逐一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
在长江生态环境整改方面,安徽开展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建立“23+80+N”问题清单,实行挂图作战,逐项对账销号。目前,“23+80+N”问题已完成整改1386个,占问题总数近八成。
同时,安徽紧盯整改进度,强化省级督察。2019年9月至12月,安徽分两批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作为督察重要内容,实现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督察期间共下沉核查点位2800余个,交办信访举报2928件,对10个损害生态环境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推动解决一大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此外,安徽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督察组移交的安庆江豚自然保护区“瘦身”等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事项,依纪依规对23个党组织和单位、46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其中,厅级领导干部9人、处级领导干部23人、科级及以下人员14人。
2020年1月至7月,安徽省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4%,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3天;安徽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0.2%,无劣Ⅴ类断面,分别好于年度目标5.7%和0.9%,其中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83.3%,同比上升1.6%。
下一步,安徽将继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和推进力度,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所有问题按时见底清零;适时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专项督察,不断健全生态环保体制机制。(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