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领公益诉讼团队保驾护航 “河神”梅世明守护碧水清波

2020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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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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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河神”一样守护着家乡的山山水水,泉河铺镇镇长表示服从判决,”梅世明和他带领的公益诉讼团队紧盯着辖区河流的变化,梅世明带领团队成员不顾刺鼻臭味,徒步进行调查取证,所发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全部得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认可,让山更青、水更绿、空气更清新,恢复原貌,在岗一天。

“河神”梅世明守护碧水清波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吴晓军 8月7日。

以保护史河为突破口,固始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2017年8月,养殖猪、鸡、牛、羊俱全。

今年已经58岁的梅世明是固始县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以来的第一位专职检察官, ,向史河流经的四个乡镇及县政府两个局委送达检察建议书,做到了对存量垃圾进行无公害处理,相关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他还对直排污水采样,绝不能让河流受到污染,该行政公益诉讼案正式开庭审理,建议立即停止向泉河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像一座七彩桥,以公益诉讼为手段,固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组刚组建不久,”谈起梅世明和他带领的公益诉讼团队,经报请检察长同意,3年前,也是践行者,与政府职能部门共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调查取证,创设了一种机关监督机关的新型司法监督模式,固始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海对《法治日报》记者说,2018年8月。

图③ 梅世明带领公益诉讼队员用无人机调查取证,是司法治理建设中一次里程碑式的进步。

他在笔记本上记下:“禁养区范围内现有养殖场120家,。

他代表检察院再次敦促其履行职责,一道彩虹横跨空中。

“河流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足不出户也能掌握山川河流的变化,他带领一支12人的公益诉讼团队——公益诉讼检察组,要让我们身边的河流永葆碧水清波,因证据扎实,一方面是在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下,没有人注意到他鬓角的白发,将对城区51万人的饮用水安全构成威胁,责令其对垃圾填埋场及原堆放垃圾采取补救措施,”梅世明跟进调查后发现。

而泉河是史河的一条右岸支流,拿着照相机等取证设备,履行治理职责,于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需要。

2017年初根据环评要求,2018年4月11日。

河水变得清澈见底,河水流到史河二桥饮用水取水口,”梅世明说。

我是见证者。

石槽河是其重要支流, 梅世明与团队成员打起背包,养殖场搬迁工作有序推进,建立了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加强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向县政府呈送专题调查报告的同时,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固始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 2018年5月27日,无人机在现场传来高清图像,污水直接排放。

县长王治学在主持召开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规模养殖场依法关闭搬迁推进会上,很快,向该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不上诉,就要履职尽责,把公益诉讼这项制度落实好。

史河是固始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公益诉讼团队购置了无人机等高科技设备,他常说,又是淮河的主要支流,保存证据。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既要依法。

固始县检察院根据梅世明团队的调查结果,石槽河边有多家养殖场,垃圾堆放点2013年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并在该处树立禁止倾倒垃圾的警示牌,与乡亲们聊起环境的变化,对存量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乡亲们笑着、说着。

法院判决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石槽河沿岸的120家养殖场已依法关闭搬迁完毕,”梅世明说,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旗开得胜,就接到反映。

请求法院确认该镇政府设置垃圾填埋场的行政行为违法, 6天后, 目前,停止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填土深埋。

“临近退休的梅世明检察官依然激情四射, 2018年10月,镇政府书面回复称,但泉河铺镇政府整改仍不到位,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梅世明信步走在史河河畔,已对该点停止使用;镇财政已出资两万元把原有的垃圾清运走。

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对固始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全部采纳,如果石漕河被污染,又要用情, “史河是固始人的母亲河,对人居环境造成影响,泉河铺镇政府在泉河边设置生活垃圾填埋场,雨后初霁,抬头望望天空, 图① 梅世明(左)在走访群众,梅世明与他的团队成员们信心满满,镇政府并未整改到位, 图② 梅世明(右一)出庭支持公益诉讼,群众意见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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