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要先把拖欠的结清
唯有每一笔工资都能够及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才不至于沦为“画饼”。
近日,多地被曝出拖欠教师工资事件,引发持续关注。如有网友反映安徽淮南市潘集区拖欠教师工资问题,淮南方面回复称,潘集区“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待资金筹集完毕就予以落实”。河南台前县教育局答复网友反映的特岗教师工资“靠大家要才发放”问题时表示,“将积极联系财政部门,全力催促”。而对于“拖欠教师工资”问题,辽宁岫岩县教育局则回复承认,“由于财力不足等原因,全县公教人员第13个月工资均未发放”。
这些只是被官方正式回应,且被媒体公开报道的案例,现实中的教师工资被拖欠情况,相信远不止这些。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此前已明确要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在今年底以前必须完成。但这些工资被拖欠情况,向社会展示了另一个现实,即提升教师待遇,首先应确保那些仍被拖欠的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否则,新的标准要求便很可能造成“口惠而实不至”的尴尬。
拖欠教师工资事件频频曝出,绝非小问题。比如,安徽淮南潘集区至今拖欠教师2018年目标考核奖;2018年开始拖欠教师艰苦津贴至今;拖欠教师绩效工资一年;拖欠教师住房公积金四个月。可以说几乎每一项教师正常待遇都被“打折扣”,对此显然需查明原因、及时补发并依法依规问责。
另外,河南台前县特岗教师工资已连续3个月未按时发放,“上个月的工资下个月发,本来工资就刚够维持生计,还得靠大家要才发放”。
这一现象或反映出两种现实。一是,特岗教师等相对特殊的教师群体是否更容易被拖欠工资?从公开报道看,这样的现象并非孤例。去年媒体就报道,陕西渭南市临渭区拖欠100名特岗教师工资达半年以上。这种情况无疑提醒各地,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要一视同仁,对不同的教师群体应给予同样的重视。
二是,“靠大家要才发放”的现象,或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并非无力发放工资,更主要还是态度问题、认识问题,是没有把保障教师待遇置于优先地位。对此,理应建立起刚性、清晰的责任机制,让拖欠教师工资必问责成为常态,真正杜绝把教师作为“软柿子”的侥幸心理。
此次也有地方直言,拖欠是“由于财力不足等原因”。一方面,其背后有无属于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导致的“财力不足”,需打问号;另一方面,即便是在财力不足情况下,教师待遇也理应优先保障,“公教人员”均未发放,并不等于拖欠教师工资就可以“心安理得”。
一边是,“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在今年内必须完成;一边是不少地方教师的原有工资还未拿到手。这要求各地应两手抓,既要按照新标准为教师工资制定长效保障机制,也要对发放问题尽快完成摸底,及时足额“结清”被拖欠的工资。否则,“历史问题”不解决,标准提高只会导致“雪球越滚越大”,也令教师的实际获得感大打折扣。
说到底,唯有每一笔工资都能够及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才不至于沦为“画饼”,师道尊严也才有基本的寄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