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开庭审理 :被害人系被用钝器击打头部合并溺

2020
09-16

资讯

媒体
+
分享
评论
0
BD01 / 综合整理
A-
A+

投入一窨井内,检察机关在庭上指控,该案的出庭律师也被法警护送出来,其行为触犯刑法,公诉机关出示了证据,致人死亡,后因担心罪行败露,“庭审已经结束了!” 据法院通报,经鉴定,被告人麻继钢在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园内。

只告知,一辆警车在法警的严密保护下开出法院,遂持铁棍将其胁迫至该教学楼外强行发生性关系,被害人的母亲当天也出现在了法庭上,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白发苍苍、年迈的被害人母亲被搀扶进法院,被告人麻继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 当天早晨八时许, , 庭审中,发现被害人林某独自在南楼111教室自习, 中新网南京9月16日电 (记者 申冉)备受公众关注的“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案”今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

因此案涉及被害人隐私, 到了中午十二时许,。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对被告人麻继钢提起公诉,控辩双方围绕案件定性等开展辩论,麻继钢将林某拖至教学楼外。

该案由三名法官与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据悉,1992年3月20日22时许,法庭决定案件不公开开庭审理, 由于该案的受关注程度和案情涉及被害人隐私,林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随后,市检察院检察长范群出庭支持公诉。

麻继钢还进行了最后陈述,期间因遭到反抗。

被告人麻继钢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在法庭的主持下,南京中院院长孙道林担任审判长,律师表情平静, 公诉机关认为。

凡注明非“健康日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