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9月16日电 (记者 吴兰)安徽省防指15日发出通知,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指出,鉴于安徽省长江、淮河、巢湖及主要支流、湖泊水位低于警戒水位,防洪工程安全运行,根据《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防指决定自9月15日起,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继续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密切监视天气、水情变化,及时组织会商研判,紧盯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薄弱环节,强化预报预警、转移避险、抢险救援等措施,统筹蓄水保水和抗旱供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
安徽省防指于6月23日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随着汛情变化,于7月6日、7日、18日逐级提升至Ⅰ级,8月8日调整至Ⅱ级,8月27日调整至Ⅳ级,9月15日终止应急响应,共维持防汛应急响应8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