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9月16日电 (蔡敏婕 黄乾)“威胁、恐吓迫使竞选对手退出竞选”“勾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保护伞’”“涉黑团伙‘当选’理事长,在主干道放半小时鞭炮庆祝”……这是广州近期公布的一批涉黑典型案例中的部分细节。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筱萍16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报会上称,据统计,从2018年1月开展专项斗争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该市法院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涉黑被告人376人,判处追缴违法所得和财产刑共计7.7亿元人民币,割断黑恶势力犯罪组织赖以输血供氧的“大动脉”。
吴筱萍称,2018年1月起,广州法院的收案总数、结案总数、涉黑案件总数均居全省首位。截至今年8月底,广州法院共受理一审、二审涉黑涉恶案件679件3948人,已审结660件3683人。
吴筱萍称,近期审结的一审涉黑涉恶案件具有审结的案件数量多、重大案件多和涉黑团伙犯罪多的特点。其中,共审结一审涉黑团伙犯罪案件11件109人,涉黑案犯人数占涉黑涉恶全部案犯人数的73.65%;广州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涉黑犯罪,涉黑案犯重刑率为53.21%。
当天,广州中院还发布3件由基层法院办理的涉黑犯罪典型案件,包括陈广成等18人涉黑案、刘茂建等17人涉黑案、关庆珠等22人涉黑案的基本案情、判决情况。此类涉黑团伙犯罪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持续时间长,手段恶劣,严重影响地区稳定、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3个案件的主犯分别被判处十九年、二十五年、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