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快递员成了快递柜的“义务守门员”

2020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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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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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前不久的“收费风波”中,丰巢迫于舆论压力调整了收费规则,厦门等地还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将对快递员“未经收件人同意擅自使用智能投递设施投递快件”的行为予以处罚。在这场抗争中,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伸张和维护,但在快递柜前端,快递员的权益却处在法律的“真空区”亟待关注。有律师提醒,因快递企业未能履行自身义务导致的客户损失应由企业承担,企业迫使快递员承担非劳动合同内约定的工作职责的,快递员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前不久刚落幕的“9·9”淘宝购物节,福州顺丰速运的快递小哥王成过了把消费瘾,他花3000多元网购的手机、生鲜、护眼灯这两天被投递到小区内的丰巢柜里。

  亦如他联系其他客户确认快件投递方式时一样,他也分别接到了3通快递员打来的确认电话:“您好,您的快件已到,是放到丰巢还是给您送货上门?”在通话的尾声,如果用户和王成一样选择了丰巢,快递员还会补上一句提醒:“请您尽快取件,超过18个小时您可能被收取寄存费用。”

  而在此前,刚过去的“丰巢风波”后,王群和同事们都接到了公司下发的通知,“未经收件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丰巢等智能投递设施。”在他手机的APP里,这几个月还增加了邮件免费寄存到期的倒计时提醒功能,“距离丰巢收费还有8个小时”“还有6个小时”……这些提醒短信催促着他和一个个用户保持联系。碰到联系不上收件人的情况,王成还得专门跑趟快递柜取出快递后重新寄存。他无奈地表示,“如今,催收快递柜中滞留的快件也成了快递员们的义务。”

  让王成感到不解的是,给丰巢付钱的不只是客户和收件人,他和快递小哥们也是丰巢的付费者,他感叹:“又有谁来帮我们维护权益?”

  花钱买下的“最后100米”

  从揽收、运输,再到分拣、配送,快递的四大环节中,配送的“最后100米”是最让快递员头疼的。

  福州市仓山区顺丰快递点的快递小哥林玉(化名)告诉记者,他每天要花费6-7个小时穿梭于辖区里的各个小区,爬上爬下为用户配送快件。一天要派送的快件在90个左右,平均下来跑一单只能赚到3-4元钱。若所有的快件都要逐一派送,即便客户都在收件点,他不吃不喝也要从早上8点忙到晚上10点。

  效率,是摆在快递员面前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对快递员而言,将包裹放进快递柜或代收服务站,无疑可以省去大量的配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但也意味着快递员要承担额外的寄存费用,导致收入的削减。

  林玉坦言,在没有智能快递柜之前,遇到用户不在家的情况,自己也会将快递免费寄放在大厦前台、传达室甚至是物业办公室里,当时也没见到有用户投诉。可智能快递柜出现后,他每单快件除了要自掏腰包额外支付0.3-0.4元的“开柜费”外,还要承担因快递柜向用户收取寄存费用而被投诉的风险。林玉告诉记者,为了避免投诉,他每月要为用户垫付的超时寄存费有时达200多元。

  “收钱的不是快递员,我们也是消费者。”林玉挂在嘴边的这句话代表了当下不少快递员的心声。在他看来,双向收费的快递柜在服务收件人的同时,也要承担起维护快递员权益的责任。

  然而针对向快递员和收件人双向收费的问题,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员则有着不同的看法。在他们看来,智能快递柜的出现提高了末端快递员的配送效率,减轻了快递员的劳动负荷。向快递员收费,可避免快递柜被随意占用,促进快递柜的流转,付费寄存不应成为快递员推脱点对点配送责任的借口。丰巢官方公布的分析报告显示,智能终端的出现,将快递员从快递业务“最后也最难的100米”当中解脱出来,推动快递员月收入实现了6%以上的增长。

  “是否征得用户同意”存在举证困难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官网9月1日发布消息,《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智能快递柜免费保管期限不低于18小时,对未经收件人同意擅自使用智能投递设施投递快件的行为,将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据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李本年介绍,根据条例的相关要求,快递企业使用智能投递设施提供快件投递服务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告知收件人智能投递设施名称、地址、保管期限、提取方式以及投诉渠道等相关信息。如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投递设施投递快件的,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称、地址提供投递服务。在李本年看来,这是在以法律武器和经济杠杆倒逼快递行业做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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