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以来强降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42亿元 全省12地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湖北日报讯 (记者曾莉、通讯员刘浩、李伟)据武汉市、黄石市、宜昌市、鄂州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恩施州、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应急管理局报告,截至7月6日17时30分统计,7月4日以来强降雨造成上述12市(州、直管市)37 县(市、区)94.98 万人受灾,因灾死亡2人,紧急转移安置475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47.91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11.21千公顷;因灾倒塌房屋178间,不同程度损坏房屋368间;直接经济损失11.42亿元。
目前,共有 12 个市(州、直管市)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潜江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武汉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和城市排渍Ⅱ级应急响应,孝感、鄂州、黄冈、天门、荆州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宜昌、荆门、恩施、咸宁、黄石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省防指要求,各级防指需要按照响应要求强化监测预警、值班值守、会商研判等工作。各地防指领导在岗履职、坐镇指挥,加强江河巡堤查险、城市排渍疏涝、山区转移避险力度。关注我省平原地区城市内涝、湖库圩垸等情况,全力排渍疏涝,做好农业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统计等工作;关注长江、汉江、中小河流汛情及险情,加强巡堤防守、排险查险、应急处置;关注山区地带(特别是恩施、宜昌、黄冈、黄石、咸宁等地)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提前做好人员转移路线安排和避险演练等工作;关注全省工矿企业等防汛安全,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消除隐患,避免或减少因强降雨造成的倒塌、触电等伤亡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