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当前,塑料制品广泛应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小到吸管、塑料袋,大到家电、汽车,其身影可谓无处不在。然而,随着塑料制品的消耗量快速上升,“白色污染”问题日益严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特别是完成2020年底阶段性目标任务作出部署。
治理塑料污染,普通消费者可以发挥什么作用?禁限部分塑料制品是“一刀切”吗?禁限后,有哪些替代产品可使用?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塑料制品替代方案多种多样
2007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要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该政策被国内外媒体称为中国的“限塑令”。
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张丽君介绍,近日印发的《通知》对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同时也明确了工作的细化执行标准。根据《通知》及细化标准,不可降解塑料袋是指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提升,当前许多消费者已经养成了自备购物袋的习惯。”张丽君说,塑料购物袋的替代方案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很多商超为消费者提供无纺布环保购物袋、纸质购物袋,以及对环境友好的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一些书店采用简易的牛皮纸包裹取代购物袋,收到了较好效果。
另外,在一次性塑料吸管方面,张丽君表示,一些餐饮企业通过改造冷饮杯盖,用自带饮嘴的杯盖代替“吸管+杯盖”组合,较好地替代了饮品的吸管功能。同时,可降解塑料吸管等替代产品也在积极生产和应用中,相关产品逐渐成熟,可为替代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提供有力支撑。
生产方式和消费习惯转变有缓冲期
禁限部分塑料制品是“一刀切”吗?答案是否定的。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温宗国认为,《通知》充分考虑到社会应用场景、行业发展与人民生活的刚性需求,对特定场景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特殊需求进行豁免,为企业生产方式和消费者消费习惯转变提供了缓冲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张德元表示,塑料制品具有方便实用的特点,在一些特殊时期或特定场景下,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因此,限塑工作也不能不顾实际情况搞“一刀切”,需要对特殊情况进行适当豁免。
“《通知》细化标准在一次性塑料棉签的禁止使用上,就充分考虑到了医疗应用领域的特殊需求,对医疗器械类塑料棉签进行豁免。”张德元说,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的特殊需要,细化标准明确,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用于特定区域应急保障、物资配送、餐饮服务等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免于禁限使用。
在张德元看来,塑料污染治理既要旗帜鲜明地大力推进,也要兼顾实际生活中的可行性,循序渐进,实现科学管理、精准管理和动态管理。
塑料污染防治需要社会主体广泛参与
“一家连锁快餐企业已于今年6月宣布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近千家餐厅的堂食及外带中停用一次性塑料吸管。”温宗国说,塑料污染治理涉及范围宽广,需要行业积极探索实践。
温宗国表示,塑料污染防治需要营造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共抓共治的良好氛围。包括塑料制品生产厂商、使用厂商、平台企业、消费者、回收利用厂商、政府、公众等在内的所有产业链主体,均需进一步明确应承担的治理塑料污染的环境责任,达成共同应对塑料治理难题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