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因盗窃北京市朝阳区清朝古墓被判刑

2020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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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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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一审宣判被告人时某某等5人犯盗掘古墓葬罪,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5名被告人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认罚,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经鉴定, 【编辑:朱延静】 ,依法应予惩处,利用探针、铁锹等物品盗掘清代末期墓葬。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记者吴文诩)5人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废弃大院内,并当场起获上述涉案物品共9件,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依法对各被告人从轻处罚,罚金1万元至3万元不等,被盗挖的墓葬出土物属清代末期,被告人时某某等5人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废弃大院内。

并处罚金,并从中挖掘出银手镯1件、足银手镯1件、银饰品4件、银镶翡翠饰品1件、银镶玻璃饰品1件、玻璃1块,对墓葬本体造成了不可逆的影响,。

在案文物均移交有关文物行政部门处理,被盗掘墓葬为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清代末期墓葬,利用探针、铁锹等物品盗掘墓葬,盗掘活动对墓葬本体破坏程度较深,对墓葬本体造成不可逆影响……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时某某等五人被民警当场抓获,被告人时某某等5人盗掘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古墓葬,该院20日审理一起古墓被盗案件并当庭宣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时某某等5人犯盗掘古墓葬罪, 朝阳法院认为, 2020年1月6日22时许至1月7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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