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通报大学生“偷外卖”事件:系报复行为

2020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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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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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警方通报大学生“偷外卖”事件

  有工作,偷外卖系报复行为

  本报南京7月2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 实习生 李玉杰)今天下午,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发布消息称,7月11日晚,雨花台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拨打110报警,称有人盗取其置于小区门卫处的外卖餐食,且反映近期该小区外卖餐食多次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嫌疑人李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7月12日将其刑事拘留。

  通报称,经查,李某某(男,24岁,前期新闻报道中化名为“周某”)2018年毕业于湖南省衡阳市某大学,于当年来南京工作,目前在南京某公司工作,有固定收入,其租住在雨花台区某小区。李某某父母和大姐在老家务农,二姐、三姐分别在北京、海南工作。

 

  据调查及李某某供述,今年5月31日因其购买的外卖餐食在小区门卫处被人拿走,遂产生报复和占便宜的心理,多次在上述地点盗取他人外卖餐食。综合案件侦办工作情况,并根据李某某家属申请,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某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7月17日,江苏一家媒体报道称,雨花台派出所一民警介绍案情时表示,嫌疑人周某是一知名高校的大学生,目前正在准备考研。周某家中共有兄弟姐妹4人。为了周某可以完成学业,其他3人均已辍学。

  7月19日,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了解到,李某某毕业于位于湖南衡阳的南华大学。今天中午,记者找到涉事小区——郁金香花苑小区。小区门口张贴的告示显示:近日我所在郁金香花苑小区内抓获盗窃外卖嫌疑人一名,据其交代在该小区内公盗窃外卖十余次,但由于金额较小,受害人大多未选择报警。近期有外卖被盗的居民尽快与雨花台派出所联系。该公告盖有“雨花台派出所”的红色公章,落款时间是7月12日。附近多个小区门口都贴有该公告。

  据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了解,该小区外卖被偷的现象确实存在。美团外卖骑手高先生说,7月9日,他送到该小区一份价值26元的“紫燕百味鸡”被偷,只好赔偿对方26元。一名来自饿了么的外卖小哥表示,前阵子,他送到该小区的一份小龙虾被偷,赔给顾客170多元,“一天几乎白干了。”他说,因不能进入小区,外卖无法直接送到用户手上,一旦他们不及时取走,就很容易丢失。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表示,我国对于盗窃罪的认定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案值和盗窃次数。在本案中,虽然李某某盗窃的案值并不大,但因其盗窃次数过多,所以可构成盗窃罪。据公开消息,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某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这意味着在之后的处理中,公安机关可能会采取一个相对缓和的态度。因为本案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公诉机关也有撤销诉讼的可能,变刑事犯罪为行政处罚。

  针对警方前后表述的不一致,北京中彬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维强表示,不排除在讯问初期,“偷外卖男子”没讲实话,随着对案情的深入了解,民警才掌握更多事实。在当下新媒体发达的时代,针对一些可能引起舆论反响的案件,办案机关应该态度更严谨认真,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再对外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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