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未来工厂”建设导则》团体标准

2021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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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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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杭州7月22日电(记者 黄慧)7月22日,浙江对外发布《“未来工厂”建设导则》(下称《导则》)团体标准。据悉,《导则》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缩略语、建设架构、关键支撑技术、模式创新、通用要求、发展目标等10部分组成,是基于浙江“未来工厂”建设的实践经验,对标国内外智能制造先进技术标准,研究制定的指导性、引领性团体标准。  

  浙江省经信厅副厅长厉敏介绍,近年来,为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浙江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累计实施国家智能制造项目61个,打造浙江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263家。

  基于智能制造的良好基础,2020年,浙江省经信厅印发《浙江省培育建设“未来工厂”试行方案》,打造了首批“未来工厂”12家、“未来工厂”培育企业16家,在国内率先提出并探索“未来工厂”建设的路径和标准。

  为推进新智造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指导性作用,加快“未来工厂”培育创建工作,浙江省经信厅牵头组织之江实验室、浙江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等企事业单位编制《导则》。

  《导则》明确,“未来工厂”是指广泛应用数字孪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革新生产方式,以数据驱动生产流程再造,以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数字化管理、绿色化制造、安全化管控为基础,以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为特征,以企业价值链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为目标,引领新智造发展的现代化工厂。

  《导则》还明确了“未来工厂”建设的“1353”体系。“1”为企业综合效益、价值链和竞争力提升的高质量发展目标;“3”为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等模式创新;“5”为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安全化管控、数字化管理、绿色化制造五项能力建设要求;“3”为数字化生态组织、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三类关键支撑。

  “《导则》是企业开展‘未来工厂’建设的理论先导和技术规范参考,对于指导企业智能化转型和对标提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厉敏说。

  据悉,以《导则》为基础,浙江将研究制定“未来工厂”评价办法,在年底前对16家“未来工厂”培育企业及33家试点企业构成的“未来工厂”培育库企业建设情况进行综合验评,并视评估结果择优认定一批2021年“未来工厂”。(完)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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