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7月31日电(记者刘良恒)记者31日从长沙警方获悉,长沙一市民编造疫情管控“通告”造成不良影响,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7月30日,一些微信群流传落款“中共长沙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声称从7月30日起,所有在长沙人员非必要不离开长沙,确需离开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市暂停各类现场会议和群体性活动;全市所有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室内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宗教场所等人员聚集性场所暂停开放。
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卫健委等部门获悉,上述“通告”信息系网络谣言。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查明,7月30日8时许,杨某虹(女,59岁,长沙市雨花区人)因劝阻家人近日不要前往外市旅游未果,看到湖南省株洲市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后,临时起意将通告原文中的“株洲”两字全部替换为“长沙”,以此劝阻家人不要离开长沙外出旅游,并将该不实信息发至亲友微信群,随后被亲友转发并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