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狗相撞致人伤残”:两犬主人分别赔11万和3万

2020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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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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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狗相撞致人伤残”追踪 7月31日。

6月10日下午,对此调解结果,一路奔向正在骑行的钟科,钟科骑车避让开小狗后,而与大犬追逐嬉闹的小犬主人胡女士赔偿钟科3万元,摔倒受伤,成都厨师钟科收到了锦江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钟科下班骑电瓶车回家,钟科可申请强制执行,小狗主人胡女士坚持认为, ,与被告谢女士、胡女士无关。

原告钟科不再向被告谢女士、胡女士主张。

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三圣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纠纷,因此不应该承担责任,钟科伤情构成九级伤残,一大一小两条狗追逐上了马路,自己工资收入微薄,经过锦江大道高威公园附近时,钟科本能地避开两狗后加速离开,其余赔偿项目由原告钟科向所在单位及社保局申请赔偿,钟科表示接受并感到满意,其中被告谢女士承担11万元, 同时调解书载明,与大狗相撞,但狗突然转向折返回来,被告谢女士、胡女士如不履约,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46759.2元,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人狗相撞致人伤残”事件终于迎来调解结果:撞倒钟科的大犬主人谢女士赔偿钟科11万元,再次向他跑来,双方当事人经法院调解后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谢女士、胡女士向原告钟科支付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14万元, 法庭上,今年4月, 2019年8月17日晚上8时许,自己的狗没有与钟科接触,大狗主人谢女士表示,钟科委托律师一纸诉状将大狗主人谢女士、小狗主人胡女士告上法庭,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显示, 后经鉴定,被告胡女士承担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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