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0至24时,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1例(南京市报告1例,扬州市报告58例,淮安市报告2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其间,淮安累计报告阳性感染者12例,其中,确诊病例10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目前,淮安报告的阳性感染者12例均为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均已公布。
阳性检出者1:
男,65岁,汉族,洪泽区某企业保安,7月27日夜回洪后,骑电瓶车回家后未外出;
7月28日9:00自驾车到洪泽区中医院排队采样,约1小时结束,随后送同事夫妇到金盛花苑,送同事到白牡丹宾馆,随后驾车回家未外出;
7月28日下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当晚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2:
男,52岁,汉族,洪泽区某企业工人,7月27日夜回洪后,骑电瓶车回家后未外出;
7月28日8:30和一名同事(同湖南旅游人员)骑车去洪泽区中医院采样,约5分钟,采样后回家未外出;
7月28日下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当晚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3:
女,58岁,汉族,洪泽区某企业保洁员,7月27日夜回洪后,骑电瓶车回家后未外出;
7月28日7:20骑车去洪泽区中医院采样,采样后回家未外出;
7月28日下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当晚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4:
男,51岁,汉族,某旅行社导游,住盱眙县,7月27日夜抵洪后,自行驾车返回盱眙县家中,期间未外出;
7月28日17点与其父母自驾车至盱眙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采样,当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
7月29日凌晨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5:
男,57岁,汉族,洪泽区某企业上海公司派驻职工,租住在洪泽白牡丹宾馆。7月22日与淮安市前4名阳性检出者一起到张家界旅行;
7月27日夜回洪泽;
7月28日8:30步行到洪泽区中医院采样,9:30乘同事(阳性检出者1)车回宾馆,16:00根据企业通知在附近张步将诊所购买体温表用于健康监测,至振兴路路口西北侧扬州包子店、24小时便利店购物,16:30左右回到居住宾馆;
7月28日24:00作为密切接触者被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实施集中医学观察;
7月29日20:00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复核阳性,后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6:
男,40岁,汉族,洪泽区某企业工人,7月22日与淮安市前5名阳性检出者同团到张家界旅行;
7月27日夜随团回洪;
7月28日9点50分到区妇幼保健院做核酸检测,13点30分陪儿子到夕阳红大院临时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后到人民路江苏银行取钱,又步行到东风路建设银行ATM机取钱,17点左右回家;
7月29日凌晨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当日核酸检测阴性;
7月30日夜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复核阳性后转运至省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7:
男,34岁,汉族,洪泽区某企业工人,7月22日与淮安市前5名阳性检出者同团到张家界旅行;
7月27日夜随团抵洪,由其父亲驾车接回家中;
7月28日11点左右,骑电动车至洪泽区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后骑电动车回家;
7月29日凌晨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当日核酸检测阴性;
7月30日夜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复核阳性后转运至省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8:
女,63岁,汉族,洪泽区高良涧人,为阳性检出者1配偶,7月27日夜首次与阳性检出者1密切接触;
7月28日未外出;
7月29日凌晨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当日核酸检测阴性;
7月30日夜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复核阳性后转运至省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9:
女,53岁,汉族,洪泽区高良涧人,家务待业,为阳性检出者2配偶,7月27日夜首次与阳性检出者2密切接触;
7月28日8:00左右到天水平价超市买菜,后到汇景医院对面某卤菜店买卤菜,又去附近万霞蔬菜店买菜,后未外出;
7月29日凌晨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当日核酸检测阴性;
7月30日夜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复核阳性后转运至省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10:
男,49岁,汉族,洪泽区某企业工人,7月22日随企业组团到张家界旅游;
7月27日夜随团回洪,与同团旅游的妻子搭乘同事私家车回家;
7月28日8:30,与妻子打车前往洪泽区中医院做核酸检测,采样后搭乘另一同事车回到家中未外出;
7月28日夜与妻子分别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7月28日、7月29日、7月30日3次核酸检测阴性;
7月31日夜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复核阳性后转运至省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11:
女,58岁,汉族,洪泽区某企业工人,7月22日随企业组团到张家界旅游;
7月27日夜随团回洪,骑电动车返回家中;
7月28日9:00到聚福粮油蔬果超市,10:50步行至洪泽区妇幼保健院做核酸检测,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7月29日凌晨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7月28日、7月29日、7月30日3次核酸检测阴性;
7月31日夜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复核阳性后转运至省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阳性检出者12:
男,53岁,汉族,洪泽区某企业工人,7月22日随企业组团到张家界旅游;
7月27日夜随团回洪,由家人开车接回家中;
7月28日10:15步行至洪泽区妇幼保健院做核酸检测,采样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7月28日晚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7月28日、7月29日、7月30日3次核酸检测阴性;
7月31日夜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经复核阳性后转运至省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