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唐河通报“教师吃空饷”事件:多名校长将受处分

2020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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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01 /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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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南阳8月7日电 (记者 刘鹏)记者7日获悉,针对河南省唐河县大河屯镇多名教师被举报“吃空饷”一事,当地官方回应称,经查共有5名教师存在“吃空饷”问题,另有3名教师请假手续不规范脱岗问题。当地对该8名教师脱岗期间工资没收上缴财政,并给予处分。同时,拟给予多所涉事学校校长相应处分。

 

  据网络公开信息显示,在河南省唐河县大河屯镇部分学校中,存在教师长期“离线”、占编不谋事、在编不在岗现象。有教师在学校挂名后外出打工,有教师办理病退后在镇上卖家具等,一边“吃空饷”一边“赚外快”。

  8月6日,唐河官方通过县政府官网发布通报表示,根据县委领导指示,县纪委监委组成调查组,对群众网上反映大河屯镇部分学校教师“吃空饷”问题进行调查落实。

  经查:原法云寺小学教师方某颖以生病为由,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自2014年春期至2018年秋期累计1261天未在岗任教,并出资找他人顶岗代课;夏岗小学教师曹某婉以儿子、本人生病为由,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自2016春期至2019年秋期累计1109天未在岗任教,并出资找他人顶岗代课;王老庄小学教师赵某以生病为由,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自2017年秋期至2019年秋期累计837天未在岗任教,并出资找他人顶岗代课;车厢店小学教师王某诗以家中有事为由,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019年秋期累计132天未在岗任教;郝马庄小学教师李某以女儿生病为由,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019年秋期累计115天未在岗任教,并出资找他人顶岗代课。

  经查:大河屯镇一初中教师杨某龙以生病为由,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019年秋期、2020年春期累计90天未在岗任教,在深圳滞留;车厢店小学教师张某以儿子生病为由,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019年秋期累计69天未在岗任教;肖庄小学教师郝某菊以生病为由,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019年秋期累计29天未在岗任教。

  通报称,经研究,由唐河县教体局没收上述8名教师脱岗期间工资上缴县财政,给予请假手续不规范的教师杨某龙、张某、郝某菊警告处分;给予存在“吃空饷”问题的教师方某颖、赵某、王某诗、李某、曹某婉记过处分。

  同时,脱岗教师杨某龙所在大河屯镇一初中校长杨某宽,方某颖原在法云寺小学校长王行某,赵某所在王老庄小学校长李某崇,张某、王某诗所在车厢店小学校长郝某,郝某菊所在肖庄小学校长王某,李某所在郝马庄小学校长郝某军,曹某婉所在夏岗小学校长曹某庆,在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对教师队伍管理松散、失职失责,以致所在学校出现教师脱岗及“吃空饷”问题,拟给予杨某宽、王行某、李某崇、郝某、王某、郝某军、曹某庆警告处分。

  对于大河屯镇中心校分包法云寺小学工作人员肖某,分包王老庄小学工作人员王某典,分包肖庄、郝马庄小学工作人员张某,分包夏岗小学人员焦某山,分包车厢店小学工作人员陈某远,在日常管理中未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分包学校教师存在的“吃空饷”及请假不规范脱岗问题,给予肖某、王某典、张某、焦某山、陈某远诫勉谈话处理。

  此外,大河屯镇中心校校长杨某伟工作失职失责,对辖区内教师“吃空饷”问题清查不力,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拟给予杨某伟记过处分。

  通报称,全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入开展教师“吃空饷”及借用教师清理整顿工作,认真排查中小学校教师聘用管理情况、出勤上岗情况,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从严规范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对于“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等违规行为和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完)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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