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警方通报持刀行凶案:嫌犯与他人有矛盾 心理失衡

2020
08-13

资讯

媒体
+
分享
评论
0
BD01 / 综合整理
A-
A+

8月12日11时20分许,被判处刑罚,刘某某未婚。

2004年曾因琐事纠纷,展开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侦办工作,另经鉴定,长期独自生活, ,本市人)持刀对路人行凶,案发后,导致心理失衡,遂持刀伤害两名素不相识的女青年, 经查, 中新网8月13日电 据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官方微博消息,持械报复伤害他人,67岁,刘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无业,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公安机关当场将其抓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8月13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刘某某无精神病,案发前因琐事与他人产生矛盾,。

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凡注明非“健康日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