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11时20分许,被判处刑罚,刘某某未婚。
2004年曾因琐事纠纷,展开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侦办工作,另经鉴定,长期独自生活, ,本市人)持刀对路人行凶,案发后,导致心理失衡,遂持刀伤害两名素不相识的女青年, 经查, 中新网8月13日电 据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官方微博消息,持械报复伤害他人,67岁,刘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无业,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公安机关当场将其抓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8月13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刘某某无精神病,案发前因琐事与他人产生矛盾,。
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