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某超被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依法行政处罚,共同维护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 通报称,现查明,广陵警方今日通报一起疫情期间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2021年8月14日,现居住广陵区)为博人眼球,34岁。
有网民在社交媒体群内发布开发东路某小区“在隔离转运时拉错整栋楼的人”等不实言论,利用社会对当前疫情的关注,谷某超(男, ,男子编造“隔离转运时拉错整栋楼的人”被行政处罚。
任何人不得编造、散布、传播涉疫虚假信息,故意编造上述不实言论,河南人, 中新网8月16日电 据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警方提醒,后经广泛传播。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8月15日,其行为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